某煉焦車間放焦工在大溝走臺上放焦。由于熄焦塔熄焦效果不好,幾乎每車內都存有部分紅焦。7點45分又往大溝涼焦臺上放了一車約有1/3的紅焦,在沒有用水熄焦的情況下,又繼續將此紅焦放到運焦皮帶上。此時,有人發現K1皮帶燃起小火苗,便隨即用水澆滅。7點47分又有人發現K10機關皮帶著火,火焰一尺多高,由于皮帶運轉,用掃帚打火不見效果。不一會皮帶被燒穿多處。7點53分,將K5、K6皮帶停轉,切斷了焦炭來源。但K10皮帶仍繼續運轉,7點58分皮帶燒斷,大火越燒越旺,8點15分整個K10皮帶與通廊燒毀塌落。
事故原因:(1)生產管理不善,設備有缺陷,南熄焦塔水泵吸頭堵塞,主水管嚴重漏水,促成熄焦不徹底。(2)放焦工嚴重違反了“不準將紅焦放到皮帶上”的安全規定,在紅焦未用水澆滅的情況下,把紅焦放到皮帶上,這是造成此次重大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3)設計有缺陷,涼焦臺面積小,焦炭停留時間短,打水時間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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