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2年1月30日9時35分,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簡易升降機司機蒙某在對鋼井架導軌(垂直運輸鋼井架)涂抹潤滑油的保養作業時,為圖方便,叫同班電工李某開機,并吩咐當看到卷揚機的鋼絲繩有黃色標記時,表示吊籠已到10層,立即停機,然后走進吊籠,在行動中為右邊的導輔加油,隨著吊籠上升,當李某聽到卷揚機鋼絲繩發出異常聲音時,立即停機,此時吊籠和蒙某從10層墜落地面,搶救無效死亡。
墜落后吊籠已嚴重變形,有一立柱在m高處斷開,8層的安全停靠防下墜裝置有2個被撞斷,鋼絲繩被拉斷,斷口一端在7層。
此電梯鋼井架總高43.75m,吊籠采用雙繩提升,提升高度34m,載重量10kN。2001年12月20日投用。鋼井架操作人員蒙某有操作證,李某無操作證。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司機蒙某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乘搭升降機在運行中加油所致。
2.電工李某由于操作不當,不能及時停機導致事故發生。
3.升降機沒有設置防斷繩安裝裝置,加上限位開關失效,致使升降機沖頂拉斷鋼絲繩后,吊籠從10層墜落。
4.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也是一個原因。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人員乘搭簡易升降機的違章行為。
2.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3.嚴格執行升降機的檢查制度,要按規定裝設防斷繩安全裝置和強制斷電的上極限保護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