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1日晚上7時30分左右,杭州興寶染整有限公司二車間發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
一、基本情況
杭州興寶染整有限公司位于紅墾農場,成立于1997年,注冊資金500萬元,固定資產4000余萬元,員工380余人,有四個車間,主營紡織品印染。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幅機上有操作規程。事故發生地點為二車間,事故機器為ASMA281型系列繩狀退捻開幅機,高度6米左右,正常工作時布速為40米/分鐘。開幅機的作用就是把脫水后的壞布初步整理平整,為免去爬到機器頂部穿布,一般在前一班結束時,把引布接在坯布上帶過去掛到機器上,下一班只要把引布和坯布接上帶過去就可以了。二車間目前為二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7∶30~晚上7∶30,下一班為晚上7∶30~上午7∶30,每班3人,另設1名班長。
二、事故經過
2006年5月11日,死者劉光秀上白班,時間是上午7∶30~晚上7∶30,同班男職工是湯軍偉,班長倪永鋒,另一名女職工隆文會請病假。當班劉光秀做開幅,湯軍偉做脫水。晚上7時30分,湯軍偉準時下班回宿舍,經過開幅機時,看到劉光秀的姐姐劉光梅來接劉光秀的班了。劉光梅看到妹妹劉光秀還有半缸布未走完,就和丈夫朗啟華一起先去干脫水了。過了一會兒,二車間拷邊工李麗上夜班走到車間大門口的時候,看到開幅機約四、五米高處有一紅色東西掉下來,起初以為是布。姐姐劉光梅也正好回來接班,發現妹妹摔倒在地上,就托起她的頭。班長丁德云聽到響聲后趕了過來,看到機器還在運行,就先關掉電源,并和劉光梅一起把纏在劉光秀左手臂的引布解開。車間主任助理倪永鋒在聽到響聲后也趕到現場,發現劉光秀左耳朵出血,沒有反應,立即電話通知車間主任高華良。高華良也趕至現場并電話報告公司總經理龐和興。龐和興馬上安排寬幅車間主管周建峰的汽車送傷者到蕭山第一人民醫院,高華良、劉光梅和朗啟華同車跟去。8時20分左右送達蕭山第一人民醫院,當天晚上11時40分左右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開幅機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操作工劉光秀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在沒有停機的情況下,將引布和壞布接上并纏在自己的左手臂上,當引布走完的時候,沒有及時關掉電源,被引布帶到四、五米的高度,致使引布斷裂,劉光秀從高處摔落至地面,從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2、間接原因:
(1)開幅機操作規程不完善,對具有危險性、禁止性的行為規定不夠全面;
(2)公司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不足,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對開幅機的性能了解不充分;
(3)公司對安全生產認識不到位,認為開幅機是不可能發生事故的,因而缺乏對開幅機操作的安全檢查,特別是對交接班時的監管缺位;
(4)公司日常安全檢查不到位,注重形式,對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指出并加以整改。
四、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1、開幅機操作工劉光秀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且心存僥幸,違反操作規程,擅自將引布纏在自己的手臂上進行不停機操作,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劉光秀對本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鑒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追究其責任;
2、總經理龐和興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明確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未制訂事故應急預案,對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不力,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區安監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3、副總經理何國平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未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未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檢查不力,對本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杭州興寶染整有限公司依據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4、車間主任高華良,對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發現整改,對本起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建議杭州興寶染整有限公司依據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六、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將本起事故通報全轄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警鐘常鳴,防止類似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
2、杭州興寶染整有限公司要吸取血的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開展全廠范圍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3、公司要建立、完善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4、對全公司可能出現危險的部位進行一次梳理,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5、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6、加強現場管理,對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安全生產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7、公司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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