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經過
2000年11月3日,某地乙烯項目裂解爐施工現場。天津某設備安裝工程公司起重班指揮30噸塔吊,吊裝F型爐管。因吊點選擇在管段中心線以下,同時未采取防滑措施,造成起吊后鋼絲繩滑動,管段急速下沉0.9米,在強大外力作用下,使鋼絲繩在卡環處斷裂,鋼管墜落,將剛從裂解爐直爬梯下到地面準備換氬氣的電焊工付某擠壓致傷。
2 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工違反吊裝規定,選擇吊點在管段中心線以下時并未采取防滑措施,致使鋼絲繩在卡環處斷裂,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 司索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3、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
(2)吊裝時未設置警戒區,監護不到位,非相關作業人員違章進入吊裝墜落范圍。
(《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 起重作業前應進行以下項目的安全檢查:4、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
3 事故教訓
(1)認真執行《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關于司索人員應遵守的規定,吊物捆綁應牢靠。
(2)認真執行《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關于起重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的要求,切實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等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