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7年8月19日14時30分左右,維檢中心職工周文林、馬德輝、鄧學志三人在切割跨彩板庫房吊運工件,在吊運轉爐傾動減速機裝汽車作業過程中(公運六隊車輛,車牌號:遼A-E0647),馬德輝與鄧學志負責司索,周文林負責指車,馬德輝與鄧學志在司索時沒有使用吊環,而是直接用一根直徑22mm的新鋼絲繩采用打死扣的方法捆綁帶銳利棱角的減速機(棱角處沒有加襯墊),用3#75噸吊車主鉤吊運減速機,當將減速機吊至汽車車廂上方1米高時,周文林爬到汽車駕駛室頂棚上進行指車作業,由于減速機一側重一側輕,重的一側向下傾斜,鋼絲繩與減速機棱角摩擦發出異常聲響,此時周文林迅速指揮吊車下降,天車工接到指令后點動下降,當降至距離車廂上方300mm時鋼絲繩突然斷裂,減速機自由下落將汽車砸翻(90度側翻),同時站在汽車駕駛室頂棚上的周文林摔落到地面上,造成右手撓骨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1、維檢中心職工馬德輝與鄧學志在司索時沒有使用吊環,而是直接用一根直徑22mm新鋼絲繩采用打死扣的方法捆綁帶銳利棱角的減速機(棱角處沒有加襯墊),司索不當違章作業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周文林站在汽車駕駛室頂棚上進行指車作業,違反了《指車工安全規程》第2條中關于“指車工指車必須站在明顯安全的位置……應離被吊物垂直距離5米以外”的規定,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吸取教訓
1、全廠所有從事起重作業、司索、指車作業的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執行《天車工安全規程>、《天車工十不吊》、《指車工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和類似事故的發生。
2、維檢中心要加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化作業。
3、全廠各單位立即將本通報傳達到每名職工,吸取教訓,強化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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