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6年4月23日上午,酒鋼宏達建材公司制成作業區組織實施貨棚修復工作中制定修復方案并進行安全交底后,安排丙班班長王XX帶領李X、白X、劉XX三人將放置于北側的瓦楞板向南側抬轉鋪設。丙班班長王XX在干完本班工作任務后,決定再鋪設幾塊瓦楞板為下一班鋪設創造條件,12時45分,王XX與劉含會在貨棚頂部抬轉瓦楞板自北向南移動,跨越至第五跨梁的石棉質瓦楞板與鐵質瓦楞板搭接處,王XX不慎將石棉質瓦楞板踩破后從貨棚頂部(距地面5.5米)高空墜落。貨棚修復現場負責人電鉗班班長賈XX看到有人墜地后立即撥打“120”并匯報及作業區、公司領導,12:50公司小車先于“120”趕到現場將王XX送往酒鋼醫院進行治療。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王XX對貨棚頂部石棉板與瓦楞板搭接處的現場環境末進行安全確認,將石棉板踩破高空墜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制成作業區對貨棚修復工作雖有安全措施,但從作業區、現場負責人到班組都沒有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間接原因
(1)作業區安全管理不位,對本次作業重視不夠。
(2)制成作業區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危險源辨識交底不清。
防范措施:
1、事故發生后,宏達建材公司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貨棚修復人員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及現場危險源的再辨識,通過對此次事故的深刻分析,舉一反三查找各自工作崗位上的安全隱患,并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1)貨棚頂部鋪設瓦質楞板時,增加竹跳板數量,并確認鋪設的竹跳板與凜條、大梁接觸部位搭接牢固。
(2)在鋪設瓦質楞板作業面下部鋪設安全網,在焊接貨棚凜條、大梁時嚴格執行高空作業制度,懸掛保險帶。
(3)要求進行工作現場工作人員首先確認工作環境是否安全,對動態的互保對子設專人監護、檢查落實。
2、在全公司范圍內對此次事故進行討論、反思,并針對隱含的危險源進行動態辨識。提高所有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身安全防范技能。
3、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強化檢修、施工當中的安全交底與措施落實工作,同時對安全急救措施進行培訓。
處理意見
1、公司經理楊XX負領導責任,按集團公司考核辦法執行。公司安全主管郡平負安全管理責任,罰款1500元。
2、公司黨總支書記薛XX負重要領導責任罰款2000元。主管安全、設備的副經理魏XX負主要領導責任罰款3000元。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助理常xx負主要領導責任罰款2500元,生產指揮部副部長鞠XX負管理責任罰款1600元。
3、制成作業區作業長張XX對安全措施沒有認真落實,負直接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罰款3200元。副作業長張XX對現場監督落實不到位負直接管理責任罰款2000元。支部書記兼副作業長郎XX日常安全基礎管理工作不扎實負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罰款2000元。副作業長姜XX負責制成作業C區工作,不在制成本部,負管理責任罰款1000元。
4、丙班班長王XX對貨柵頂部石棉瓦質楞板與鐵質瓦楞板搭接處的現場環境末進行安全確認,負直接責任罰款2000元。貨棚修復現場負責人電鉗班班長賈XX安全措施不落實,負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罰款1000元;安全互保對子劉XX罰款200元。
5、否決公司所有人員4月份的安全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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