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10年8月30日下午15:30,某能源公司電工班電工張某處理完畢108線路1213隔離開關C相故障后,通過B相檢查A相時,從離地2.5米的槽鋼構架上墜落到地面。事后張某在工友陪伴下步行到醫院,經CT檢查發現頭部軟組織損傷,伴有眼部腫大、嘔吐等現象,診斷為“顱底骨折”,構成重傷。
事故原因:
1、工作負責人趙某(內線班副班長),安全意識差,接受工作任務后,只向工作人員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項和檢修技術要求,在現場作業時未逗硬落實安全措施,對習慣性違章不予以制止,工作中又搶工圖快,帶頭不戴安全帽,帶頭違規從離地面2.5米、寬僅50mm的10#槽鋼上行走,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張某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作業時不戴安全帽,在C相處理故障結束后未回到地面搭乘樓梯上構架檢查A、B相,而是走捷徑、圖方便,也從槽鋼上行走,腳踩滑致使墜落,是導致本次工傷事故的直接原因。
3、安全管理松懈。一是該公司內線班對員工未嚴格要求按規章制度作業,對作業過程安全措施落實不力,員工習慣性冒險作業,班組安全管理措施缺失;二是該公司對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疏漏,對班組管理松懈處罰力度不夠,員工冒險作業,習慣性違章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和處罰。
事故防范措施:
1、要認真開展隱患查找整改工作,加強班組安全監管力度;嚴格執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切實落實聯保、互保制度,增加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2、要嚴肅糾正制止員工習慣性違章行為,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嚴格督促員工規范使用安全防護器材,規范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杜絕冒險蠻干。
3、現場管理要加強點(員工)、線(單個作業點)、面(多個作業點)的有效管理,形成安全監管合力,各級管理人員要深入生產和施工作業現場,發揮應有作用,確保各作業點安全,最終促使工段(車間)、公司(廠)安全生產。
4、公司所屬單位要舉一反三,深刻認識和反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環節,從層層管理環節著手,落實大班(工段)、班組安全管理的責任和措施,堅持不懈地反違章、防事故、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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