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況:2001年4月20日7:30分,重慶市某集團建筑第八公司在某橋梁二期工程,橋支柱的施工過程中,橋柱的鋼筋及支架整體倒塌,死亡3人,5人受傷。
案例分析:施工前相關技術方案內安全措施未達標或未執行,安全交底工作未進行,現場帶班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是發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作業過程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人員巡查、監管不到位是發生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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