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及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010年11月9日上午11時左右,A船舶修理有限公司在B船舶修理有限公司1號碼頭某輪3號艙內進行腳手架拆除工作過程中,發生一起腳手架坍塌事故,造成兩人死亡,兩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船舶修理有限公司帶班長張某明知該輪3號倉右側腳手架出現整體傾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照規定,待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后,方可上架整改的要求,盲目指揮工人登上腳手架,冒險作業,影響了腳手架的受力結構,造成拆除中的腳手架整體坍塌。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1)A船舶修理有限公司作為腳手架搭設施工方,在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未制定腳手架搭設的施工方案,未按照規定設置掃地桿、連墻桿、剪刀撐,腳手架部分立桿間距過大,導致搭設的腳手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對員工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導致員工安全意識淡薄。(2)B船舶修理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對腳手架搭設、使用、維護和拆除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腳手架拆除時未能盡到總體協調責任。(3)A船舶修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賦予其的法定職責,未制定本公司崗位操作規程,未能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投入,委派無安全管理資質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4)該輪單船作業長李某,未能認真履行其職能,在腳手架驗收過程中,未按照公司腳手架驗收規程進行驗收,導致存在安全隱患的腳手架投入使用;在腳手架隱患整改過程中,未能在整改現場進行監督、指揮。(5)該輪現場專職安全員趙某,未能認真履行其職能,在腳手架驗收過程中,未按照公司腳手架驗收規程進行驗收,導致存在安全隱患的腳手架投入使用;在腳手架隱患整改過程中,未督促A船舶修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制定隱患整改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且未能在現場對隱患整改過程進行監督。
三、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相關施工單位要從本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一是要全面制定、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腳手架搭設嚴格按照規章制度進行作業,并制定相關的施工方案,確保腳手架搭設符合安全條件;二是腳手架隱患整改過程中,要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安全條件,方可開始施工,堅決杜絕違章指揮;三是要明確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日常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制度,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四是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2、相關單位要從本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一是要加強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促使員工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要按照腳手架驗收規程,進行驗收,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二是要加強企業日常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力度,切實的排查出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在隱患整改過程中,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先制定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方可開始施工。
3、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素質,對造船行業腳手架搭設等專業性強的崗位,應聘請專家參加安全檢查,加強對腳手架搭設過程的安全監管。同時,要切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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