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某職業中學宿舍樓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2006-04-0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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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簡介
2001年3月31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四川省巴中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職業中學宿舍樓工程在開挖過程中發生基槽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1年3月31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巴中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職業中學宿舍樓工程,在開挖基礎槽坑時,基槽邊坡土堤突然下滑(基槽深4.9m,頂寬2.5m,底寬1.3m),當場掩埋4人,其中:3人死亡,1人受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此項目工程基槽開挖未根據土質、深度按規定放坡,又未加可靠支撐防護,屬違章施工,是導致事故的技術原因。
2.管理方面
該建筑公司四級資質,企業素質低,內部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負責該工程的施工員熊××無施工上崗證書。
四、事故的結論與教訓
該事故是一起無視法規,違反《建筑法》、《招投標法》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未經招投標,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中違反有關技術規范,基礎施工未根據土質、深度進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撐,導致土方坍塌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事故。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1.為嚴肅法規,吸取事故教訓,依照《四川省建筑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未按規定招投標的,未辦理建設工程開工審批和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對建設單位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罰款。
2.依照《四川省建筑管理條例》規定:“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未按設計文件施工,對施工單位處以工程總造價2%的罰款。”
3.依照《建筑法》和有關技術規范等規定,由司法部門追究熊××等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六、專家點評
該工程未經招標,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暴露出地方政府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施工過程中監管站雖多次制止,但對施工單位不聽勸阻的行為,未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基礎施工中未按土質、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的技術規范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從嚴強化”、“預防為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