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10日,北方地區某加油站,在營業室使用電爐取暖,發生爆轟事故。
事故分析:
1、在加油過程中所排放油蒸氣通過門窗進入營業室。
2、營業室內使用電爐取暖,由于電爐接觸不良等原因產生電火花,從而引燃油蒸氣,發生爆轟事故。
編者按:加油站是易燃易爆場所,加油站管理規范中早已明文規定:營業室、休息間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但個別加油站我行我素,置規章制度于不顧,埋下事故隱患。營業室的進出門,除進出時以外,應經常置于關閉狀態。在加油站設計和建造中,營業室內地板高度之所以比室外加油場地高出0.2米,就是為了防止汽油揮發出來的油蒸氣沿地面進入營業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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