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9日,山東省某縣成品油經營點發生了一起重大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先后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6。35萬元,教訓極為深刻。
事故經過:6月19 日下午18時30分,承包經營者宋XX提取1車(10000L)90號汽油,在保管監督員不在和未對卸油罐進行計量的情況下,宋XX擅自將油罐卸油口鐵鎖撬開,進行卸油,卸油期間,也沒有安排人員監視。卸油開始后,宋XX就陪著司機到營業室吃西瓜。18時50分左右,宋XX到院內油罐口查看,發現油從油罐中溢出,就連忙讓司機張XX關閉了油罐車閥門,同時讓雇傭的王XX趕緊回收溢油。王在回收溢油時,用鐵桶,塑料盆等器具回收,造成器具碰撞產生火花,引起油蒸氣爆炸,使汽油燃燒。19時10分消防隊投入滅火和搶救燒傷人員的工作,半個小時后,大火被撲滅,受傷人員被送往醫院。
這次事故使王XX(女)當場燒死,宋XX與其愛人1周后死亡,孫女和王XX的外甥在一個月后的治療中死亡,溢出油品1466L,直接經濟損失16.35萬元。
事故分析:
(1)當時人宋XX違反公司規定,在保管監督員不在的情況下,自行撬開油罐卸油口鐵鎖進行卸油,致使卸油失去監督保障。
(2)宋XX違反卸油操作規程,卸油前未經計量確定罐內空容量。
(3)卸油時沒有監卸人員在場,以致造成油罐溢油。
(4)人員安全素質差,王XX未經過崗前培訓,缺乏安全意識,溢油后采用措施不當,在回收溢油時使用塑料桶,鐵桶易產生靜電即碰撞產生火花的器具,嚴重違反了加油站管理制度。
(5)違反勞動紀律,隨意容留年幼兒童在經營點火災危險區域內逗留,玩耍,以致造成無辜兒童被燒傷后死亡。
編者按:事故的發生,雖然主要是宋XX違章所致,但究其深層次原因,說明縣公司領導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管理工作粗放,對經營網點實行以包代管,安全監督措施不到位。也說明農村經營網點管理混亂,人員素質差。應規范農村經營網點建設,抓好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搞好農村經營網點人員的培訓工作,堅持先培訓工作,后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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