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上午8時15分左右,陽新瑞新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車間發生一起爆炸事故,導致三人重傷,其中一人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4時左右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
陽新瑞新化工有限公司(原陽新化肥廠)位于陽新縣興國鎮太垴村,始建于1970年,1972年投產,設計能力年產3000噸合成氨,原屬縣國有小氮肥企業。1998年改制,先后由陽新電廠、大冶勁酒廠等多家企業租賃經營。2006年被現瑞新化工有限公司收購,買斷產權經營至今,年產合成氨4萬噸,主要生產碳銨、液氨、甲醇等產品。該公司已于2009年6月30 日換發了《危化品安全許可證》,同年5月11 日取得省級安全標準化企業。
(一)事故主要經過
3 月8 日上午8 時,該公司工人進行交接班,并組織管理人員在合成氨車間召開安全例會。合成工段1#循環機活塞桿填料漏氣需要停機檢修,合成工段工段長董自壽準備將1#循環機倒用到3#循環機。于是打開1#循環機出口近路閥后,再去關1#循環機出口閥門。當出口閥門扭至三分之二左右的位置時,突然失靈,沖掉閥芯導致大量氫氮氣體外泄,合成工段工人見此情況迅速撤離,四五分鐘后(8:15左右) 泄露沖出的氫氮氣體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遇到高壓氣流與閥座摩擦產生的靜電火花發生爆炸,合成氨車間廠房全部垮塌,其他車間不同程度受損,周邊居民震感強烈,大量民房玻璃被震碎。在撒離過程中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張繼安、生產部副部長湯亞東和合成工段工段長董自壽三人被飛濺的爆炸物擊中導致重傷,隨后緊急送往縣三醫院和縣人民醫院進行救治。其中生產部副部長湯亞東經搶救無效于3月8日14 時左右死亡。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閥門質量不過關。該公司合成氨車間1#循環機出氣閥門螺紋磨損嚴重,導致突然失靈,閥芯被沖掉,氫氮氣體泄漏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檢修制度落實不到位。該公司雖然進行了節后復工檢修,但沒有認真對管道、閥門等重點位置進行檢修,檢修制度沒有落到實處是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設備使用時間較長。據了解,1#循環機屬原化肥廠老設備, 1996年購進投入使用,一直運行至今,已有14年歷史,導致1#循環機出口閥門螺紋磨損嚴重,埋下了安全隱患。
(三)事故應汲取的教訓
陽新縣瑞新化工有限公司“3•8”爆炸事故十分慘痛,教訓極其深刻。我們對事故進行了分析討論,主要事故教訓有如下幾點:
1、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甚為重要。在此次爆炸事故中,爆炸威力極大,影響范圍廣,受害面積大。據了解,周圍半徑300米左右的農戶房屋均不同程度的損壞,受損農戶達100余家。有些玻璃震碎,有些門窗受損,有些墻體歪裂等等。目前已成立專班正在逐戶登記,落實專人理賠。雖然此次爆炸威力很大,但由于該公司事前認真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了定期演練,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消防、醫療衛生、安監、公安、環保等多家部門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人員傷亡得到了最好控制。
2、積極推進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尤為重要。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十分必要,陽新瑞新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份取得了得省級安全標準化企業。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工人素質有所提高。在此次爆炸事故中,該公司干部職工在第一時間內,采取有效措施,對壓縮車間、造氣車間緊急停車,切斷氣源,有效的避免了連環爆炸事故的發生。在此次事故中,經查,該公司的作業人員都是按照程序操作,沒有“三違”現象,防止和控制了事故的擴大。
3、積極推進危化品企業自動化建設尤為重要。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文件精神,推進危化品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建設非常必要。此次事故中,如果該企業合成氨車間達到控制自動化水平,就可以避免人員傷亡。或者提高企業設備的本質安全水平,做到緊急連鎖、緊急停車,就可能避免此次爆炸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