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1988年7月9日
發生單位:大連某拆船廠
原因類別:管理(氣瓶腐蝕、超期使用)
事故發生經過:
大連某拆船廠將一批氣瓶送某制氧廠,于1988年7月3日制氧廠充裝氣體,實際充裝壓力為13MPa,充裝終了溫度為30—35℃。7月9日上午11時該批氣瓶(約20只)運抵拆船廠,堆放在廠區一向陽坡處。中午12時30分左右(該地當日為少云,有時多云天氣),其中一只瓶號為118435的氣瓶爆破,爆破后的瓶體墜落在離堆放處146m遠的地方,接著又反彈起,摔落在離初落點178m遠處,爆破后氣瓶瓶體幾乎展成平板。
事故原因分析:
該瓶制造日期1984年4月,1985年6月投入使用,投用前由大連市鍋爐檢驗所檢驗。從爆破的氣瓶和一些使用經歷相近的氣瓶內收集的腐蝕產物測得,其氯離子含量達100~1200PPm,而殘留水中的氯離子含達4000PPm。這樣高的氯離子含量與海水一樣了。由于氣瓶是充裝氧氣,則在殘留水中溶有過飽和氧氣,溶解在溶液中的氧分子起極化劑作用,加速了氯離子對氣瓶的腐蝕進程。爆破的鋼瓶被腐蝕的最薄點已達1.45mm。另外由于該氣瓶投用后一直未進行檢驗,按規定應于1988年6月底前檢驗。充裝時超過檢驗期僅三天,如果該氣瓶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將能發現氣瓶的腐蝕情況,可能避免此次事故的發生。
上一篇:一氧化碳氣瓶因應力腐蝕而爆炸
下一篇:糠油車間化工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