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農行和平營業所鍋爐爆炸案
2008-02-0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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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3年12月19日8時20分,某縣農行和平營業所一臺轎車式熱水鍋爐發生爆炸,鍋爐翻轉180度,鍋爐爐膽沿后部與管板連接的焊縫邊緣撕開,鍋爐后部1.0×3米的頂棚斷續震塌,司爐工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粗制濫造,非法安裝使用
該鍋爐是由和平公社綜合廠兩位工人憑所謂制造過鍋爐的經驗,承包制造的,外殼厚度為6毫米,爐膽厚度為5毫米,煙箱厚度為3毫米,煙氣流程為兩回程。沒有技術資料,材質、焊縫質量也不清。制造后由一位司爐工非法安裝,膨脹水箱位置安裝錯誤。
2.無證司爐操作
該操作工連溫度和壓力表的用途也不清楚。在膨脹水箱連管凍結、鍋爐產生汽化的情況下。司爐工未能發現而導致鍋爐超壓爆炸。
從此起事故分析,鍋爐必須實行制造許可證制度,要由經過批準的安裝單位進行安裝,在使用管理上要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獨立操作。同時,要由必要的規章制度來保證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