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0年4月22日6時15分,北京人民大會堂一臺SZQ4-1.25型鍋爐發生爐膛爆炸事故,爐體南、北側和頂部發現有裂痕和部分凸起,爐膛保溫層遭到破壞,鍋爐房窗魄力震壞,鍋爐房外東院停車場1輛小汽車的后魄力擊碎,另1輛汽車的尾燈魄力也被擊碎。
事發當日6時10分,鍋爐房值班人員按規定啟動引風機和鼓風機,進行吹掃。約3~5min后關閉鼓風機,接通點火器的電源,打開上、下點火器燃燒器的閥門,此時,因時,因司爐工未認真操作,在上點火燃燒器未點著火的情況下,先打開上主燃燒器的閥門,接著再打開下燃燒器的閥門。這時爐內的可燃氣體已達到了爆炸的臨界點,當下主燃燒器一點著,爐膛“轟”的一聲就立即發生爆炸。由于主燃燒器的煤氣閥門只開了3圈,進氣量不大,加上爐體安全裝置起了作用 ,氣浪主要從兩個防爆門向東沖出,爐體破壞不大,但因鍋爐位于重要的場所,其影響和后果嚴重。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司爐工對業務部熟悉,工作不認真,雖然點火程序正確,但卻因判斷錯誤而操作,造成了這起重大事故。
2.安全管理不夠嚴密,該司爐工有燒煤鍋爐司爐工本,但卻未燒過煤氣鍋爐,在未對其進行培訓的情況下,讓其替班,致使引發事故。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
2.提高司爐人員素質,防止誤操作。
3.對燃氣鍋爐點火操作要高度注意,先點火,后供燃氣。若點火失敗,應立即關閉供氣閥,查明原因后,再按規定程序重新試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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