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8年5月25日15時20分,大同郵電局樞紐工程拆遷工地發生一起鋼質無縫氣瓶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經濟損失13. 5萬元. 主要是民工使用氧氣,乙炔氣割一廢舊鍋爐,當接好第2只氣瓶準備開啟瓶閥點火切割時,氣瓶突然發生爆炸。爆炸后,氣瓶炸成碎片,瓶閥被打斷,乙炔瓶被擊破,氧氣減壓表、乙炔氣藏壓表被損壞。
1998年5月26日10時08分,大同市建安總公司加工廠院內家屬樓工地,使用氧氣、乙炔氣切割鋼板加固塔吊。當焊工開啟瓶閥時,氣瓶突然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經濟損失13. 5萬元。爆炸后,氣瓶被炸成碎片,瓶閥被打斷,乙炔瓶被擊破,減壓表被損壞。
1998年5月27日17時25分,大同縣同德金屬鎂廠機修車間發生一起氣瓶爆炸事故,造成2人輕傷,經濟損失3. 5萬元。該車間焊工在切割一塊1OOrnmX1OOmm的盲板,切割進行大約5min,氣瓶突然發生爆炸. 爆炸后,氣瓶被炸成碎片,乙炔瓶被擊破,減壓表被損壞,玻璃被震破,有一鉆床的鉆頭被打斷,車間四周墻壁均有被擊的痕跡。
(二)事故原因分析
爆炸的3只氣瓶來源于同一個銷售單位,同一個充裝站,充裝都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用途:氣割;介質:永久氣體;設計壓力:15MPa;介質溫度:環境溫度。根據三起爆炸事故的現場情況分析,能量釋放迅速、威力大,碎片均呈粉碎性破裂。斷口大部分平直,少部分有剪切唇,均屬瓶內化學爆炸。引起化學爆炸的原因;
1. 經對3只氣瓶的原始標記、漆色標記查證,其中2只是氫氣瓶,1只是氧氣瓶。
2. 充裝站采用的卡具充裝氣體,不能有效地防止易燃、非易燃氣體錯裝,而且已充裝出庫的瓶中還有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漆色標準要求的氣瓶。
3. 具有一定剩余壓力氫氣瓶與氧氣瓶和其他氣瓶同時充裝時,均壓會導致氫氣串人其他瓶內造成氫氣、氧氣混裝。
因此,造成三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氫氣、氧氣混裝。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l應嚴格貫徹執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 盡快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為主的各項規章制度。
3. 充裝單位要搞好人員培訓、教育工作。必須配備氣瓶亢裝防錯裝接頭。
4. 在氣瓶充裝前,必須核定、記錄氣瓶的原始標記,檢驗標記,漆色標記,測定瓶內剩余氣體的壓力、成分,嚴禁不符合充裝要求的氣瓶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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