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耒陽市導子鄉群聯村煤礦發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牽頭,組織耒陽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局、總工會、監察局、公安局等單位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并邀請耒陽市檢察院參加,于2009年5月7-13日對事故進行了調查。事故聯合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經過,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事故防范措施,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一)企業名稱:耒陽市導子鄉群聯村煤礦。
(二)企業性質:私營企業。
(三)事故發生時間:2009年3月25日9時20分。
(四)事故發生地點:-150m水平西北盲巷。
(五)事故類別:窒息事故。
(六)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七)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一)企業概況
導子鄉群聯村煤礦位于耒陽市導子鄉群聯村,北距耒陽城區40km。該礦為單獨保留礦井、礦井設計生產能力3萬噸/年、規劃能力9萬噸/年,礦井技改擴能初步設計與安全專篇尚未報相關部門審批。目前礦井共有四個井筒,主井、風井、兩個未批的新開“技改井”。
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2009年3月8日,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為2009年12月31日,礦長安全資格證與礦長資格證已過期未進行復訓。
煤礦礦長、主要投資人蔣小成,全面負責礦井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負責人周東林,主要負責礦井技術管理、井下工程布置和現場管理工作。礦井從業人員100人,分三班作業,每班設井下帶班長1人負責井下現場安全管理、瓦斯檢查員1人負責瓦斯檢查。
(二)礦井概況
1.礦井地質構造、煤層賦存及頂底板情況
礦區位于白沙礦區石界井田北端,主要褶皺有向2、向3,軸部由2煤層、3-7煤層組以及下段地層龜形結核泥巖組成,主要可采煤層為5、6煤,走向東北15-65°,傾向東南,東翼淺部傾角較陡,為55°左右;西冀淺部傾角較緩,為15-65°,為緊密尖棱褶皺形式.主要斷層F1為走向逆斷層,走向北東30°,傾向北西,傾角65°,斷距185-190m。屬構造復雜類型礦井。
本礦井含煤巖系為二迭系上統龍潭組上段(P2L1),為主要可采煤層貯存段,厚144m。煤層自上而下編號為1、2、3、4、5、6、7煤層。其中5、6煤層為礦井主要可采煤層,煤層總厚4.56m,含煤系數為3.23%,可采煤層總厚約2.6m,可采含煤系數為1.8%。
2.礦井瓦斯等級
該礦井的瓦斯相對涌出量為0.87m3/t、二氧化碳相對涌出量為0.69m3/t,為低瓦斯礦井。
3.礦井開拓情況
礦井采用斜井開拓,單鉤串車提升,主井井口標高為+152.51m,落底標高為+18.8m,井筒傾角30°,風井井口標高+152.28m,落底標高+60.3m,井筒傾角32°。煤礦現有生產水平:-150m。
4.礦井通風情況
該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并列式通風,主扇工作方法為抽出式。
風井裝有型號為YBK56-Ⅱ-4-NO9型隔爆軸流式通風機,配套電機YBF160M-4型 11KW/380V,銘牌風量4.6~12.8 m3/s,靜壓130~710pa,風機運行工況為Q=12.8 m3/s,風阻h=257pa,效率η=50%,葉片安裝角為42°。
(三)事故地點概況
礦井-150m水平西北翼未形成通風系統,事故當班-150m水平西北翼有5個采掘工作面作業,采用三臺局扇送風。事故盲巷,位于-150m水平西北石門,該盲巷全長13米,為全巖巷,外10米裸體,里3米為木支護、已失修、冒落矸石的約2立方米(不是近期冒落的),盲巷柵欄設在離盲巷口10米處、柵欄是用幾根圓木和幾板邊木用鐵絲固定的、鐵絲已生銹,柵欄的右下角被拆開一個口子:長300mm、高500mm,人能入內,現場勘測人員檢查柵欄處外側巷道內混合氣體濃度為0.2%、甲烷濃度為0.05%、O2 濃度為18%,進入柵欄內檢測柵欄以內3米巷道的混合氣體濃度為0.9%、CH4濃度為0.3%、O2 濃度為15%。
三、事故發生及搶救經過
2009年3月25日早班(8:00-16:00),群聯村煤礦共安排60人下井,其中安排劉友成、蔣現東、張為余3人到-150m水平西北翼61煤西頭煤上山掘進工作面作業,3人于8時下井,到達工作面后開始作業,9時,蔣現東、張為余2人將煤車推往井底車場,劉友成在工作面斗口放煤,9時20分,蔣現東、張為余2人推空車回到工作面并喊劉友成叫其放煤下來,沒有聽到劉的回答,于是張為余就爬到工作面,發現劉友成不在工作面,2人急忙尋找,在-150m水平西北石門發現西北盲巷內有一盞礦燈亮著,蔣現東、張為余2人來到盲巷柵欄處,發現柵欄已損壞,劉友成靠坐在柵欄往里3米處的巷道頂板側,叫他的名字沒有應答,2人在沒有帶呼吸器的情況下冒險進入柵欄內救人,張為余用手摸了劉友成的胸部,發現劉友成還有心跳,于是立即和蔣現東將劉友成背出盲巷并放在礦車里,護送至地面主井井口,對劉友成進行人工呼吸,劉經搶救無效當即死亡。
四、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
五、事故因原及事故性質分析
㈠事故直接原因
1、-150m水平西北盲巷已長期未通風,盲巷內空氣質量差、氧氣濃度低。
2、劉友成違章拆開柵欄進入盲巷。
㈡事故間接原因
1.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已于2008年12月31日過期,至今未辦理延續手續,違法組織生產導致發生事故。
2.礦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對井下已報廢的巷道未及時密閉,盲巷柵欄位置與柵欄質量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3.礦井對新招工人未進行體檢。
4.安全培訓不到位。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上崗培訓,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差。
㈢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和建議
1.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未辦理延期手續之前,必須立即停止生產。
2.煤礦新開的兩個“技改新井”在其安全專篇未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之前,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3.煤礦要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加強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對井下盲巷必須設置合格的柵欄,對報廢巷道要及時密閉。
4.對新招工人必須進行體檢,杜絕不適合煤礦井下作業環境的人員下井作業。
5.要加強對煤礦職工的安全培訓和入井檢查制度。所有從業人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和上崗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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