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1)
2004年3月15日,上海市寶山區某香料實業公司發生一起急性丙烯中毒事故,造成1人重度中毒。
2004年3月15日8時30分,酯化車間操作工梅某(男,33)開始將原料丙烯醇通過進料管加入反應釜,當他把進料管插入原料桶,打開管道上的進料拷克時,進料管金屬端與橡皮管連接處突然脫落,管道中的丙烯醇噴出,濺在該工人的面部及部,在慌亂中還張口吸入一口丙烯醇液體。該工人馬上用自來水沖洗面部及眼睛10min,但自覺眼痛、流淚癥狀無明顯緩解,并出現咽部不適、胸悶、頭昏、惡心癥狀,遂于10時被送至上海市化工職防院診治,斷為“化學性眼部灼傷”。3月16日9時,患者自述咽部疼痛,呼吸困難,肺部聽診有干、濕羅音,X線胸片顯示雙肺肺水腫,經化工職防院醫生會診,診斷為“重度丙烯醇中毒”。
現場勘察(2)
事故發生現場為該公司酯化車間的酯化反應釜下方,反應釜離地約高3m,通過管道與進料管相連,進料時反應釜內為真空狀態,通地真空抽吸可將原桶內的丙烯醇(170kg)吸入反應釜內。進料管末端為1 m 左右的金屬彎管,上方與黑色橡膠管連接。正是此連接處發生脫落導致事故發生,現場勘察時連接處已用金屬絲加固,由于與事故發生時已超過24h,未對現場丙烯醇濃度進行測定。
原因分析(3)
結合在醫院接受診治人員的臨床表現、現場調查結果,認定本次事故丙烯醇泄漏引起的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毒物侵入途徑主要為皮膚、呼吸道,發生事故時病人張口吞入少量丙烯醇,還導致消化道吸收部分丙烯醇。事故主要原因:
1. 該操作工在進料前未認真檢查管道連接情況就打開進料拷克,在氣壓和液體壓力下導致本已松動的管連接處滑脫,引起丙烯醇噴濺泄漏。
2. 該操作人員進料操作時未佩載任何個體防護用品,導致事故發生時毒物噴濺入眼睛和口部,增加了傷害的范圍和程度。
討論(4)
丙烯醇又名烯丙醇,蒜醇,分子工CH2=CHCH2OH,相對分子質量58.1,無色透明液體,有刺鼻芥末葉味,主要用于合成甘油、制備丙烯酸樹脂和塑料,以及香料、制藥和化學工業。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膚侵入人體。屬中等毒性,對鼻、特別對眼黏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具有相當強的全身毒性,可導致內臟出血、肝損害、血壓降低及對呼吸、血管運動中樞的抑制。人吸入蒸氣后可產生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癥狀,出現流淚、眼后部疼痛、視物模糊,較重者可導致急性結膜炎、羞明,并可引起角膜遲發性壞死。污染皮膚可引起接觸性皮炎或化學灼傷。上述中毒者由于張口及入并吞入了丙烯醇液體,還造成了消化道刺激癥狀如惡心嘔吐。短時間內突然吸入大量丙烯醇還引起肺部的嚴重損傷,導致肺水腫發生。
在發生此事故之前,該公司生產運行十幾年從未發生類似中毒事故,操作工人忽視了安全生產和個人防護,未認真檢查進料管道狀態,也未佩戴個體防護用呂,導致事故的發生。化工企業應引以為戒,平時要警鐘長鳴,做好工人的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和教育,并制定相應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督促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工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謹防類似事故發生。 (秦景香 周敏 劉武忠 楊連)
下一篇:煤氣中毒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