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瓦斯系統是石油煉化企業儲運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承擔全廠裝置瓦斯的正常放空、回收利用及事故狀態下的緊急排空任務。該系統由瓦斯管網、氣柜、瓦斯增壓站及火炬設施組成,它是保證裝置事故狀態下緊急放空的安全系統,也是瓦斯回收利用的節能系統,同時也是減少對環境污染的重要輔助系統之一,具有點多面廣的特點。近年來,隨著加工高含硫原油的比例增大,瓦斯中硫化氫的含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給該系統的安全運行帶來了威脅。現對我廠發生的3起瓦斯系統硫化氫中毒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以確保瓦斯系統的安全運行。(王天虹)
案例(2)
a) 1993年4月1日8時20分左右,聚丙烯一車間兩職工在處理低壓瓦斯沉降罐PP粉料放空時,在關不動沉降罐進出口閥門的情況下,兩人貿然違章操作排放PP粉料,造成含硫化氫的低壓瓦斯外泄,兩人硫化氫中毒。
b) 2000年2月13日10時30分左右,儀表車間職工在焦化車間對富氣調節閥進行檢修時,一職工站在下風方向,吸入泄漏出的含有硫化氫的瓦斯氣體,當感到不適并站起身時,身體傾斜摔倒在地,面部受傷。
c) 2003年10月18日上午11時,輕油車間瓦斯增壓站職工在巡檢時發現1#瓦斯壓縮機機腔底部的一根紫銅管泄漏,向維修車間報修。維修車間2名鉗工下午3時到現場檢查,發現是瓦斯壓縮機的平衡管泄漏。輕油車間增壓站職工停壓縮機,關閉高低壓瓦斯的閥門進行泄壓排凝,維修工將紫銅拆走。下午4時20分在回裝平衡管過程中,由于壓縮機進出口閥門內漏,含有硫化氫的低壓瓦斯漏出,造成1名維修工硫化氫中毒昏倒。
事故原因(3)
a) 違章操作:1993年4月1日硫化氫中毒事故是典型的違章操作所致,操作工在明知沉降罐進出口閥門關不動而不能關的時候,竟貿然排放PP粉料。2003年“10.18”事故則是維修工不按規定辦理作業票,在進出口閥門沒有上盲板的情況下,違章拆卸安裝紫銅管而發生的中毒事故。
b) 安全意識不強:2000年2月13日的中毒事故,充分反映了儀表職工安全意識不強。該儀表工站在下風方向對富氣調節閥進行檢修,而且也沒有佩載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防護措施不到位!10.18”事故中維修工拆卸紫銅管時,感覺瓦斯味道很大,仍繼續作業,未向輕油車間當班職工反映,未采取措施,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差。
c) 對瓦斯含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危害認識不足:我廠輕油車間瓦斯增壓站的3臺瓦斯壓縮機,日常的排凝均是現場就地排放,對瓦斯中的硫化氫含量也沒有進行定期的測定和評價,從瓦斯系統的管理到日常操作、檢維修,都忽視了瓦斯中硫化氫的潛在危害。
d) 裝置排放瓦斯的硫化氫含量嚴重超標:“10.18”事發當天,經現場檢測,硫化氫濃度達到1274mg/Nm3,遠遠超過20 mg/Nm3的硫化氫排放含量要求。
e) 安全設施不齊全:在瓦斯系統操作現場,沒有安裝硫化氫自動檢測報警儀,這導致硫化氫中毒事故的客觀原因。
防范措施(4)
a) 提高認識,規范管理。制訂下發《瓦斯系統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將瓦斯系統等同于硫化氫系統進行管理與操作;編寫《我廠建廠以來瓦斯系統硫化氫中毒事故匯編》,組織職工學習,并無展硫化氫中毒事故的演練,提高職工處理硫化氫中毒事故的能力;對瓦斯系統的操作、檢修等作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硫化氫中毒及救護等方面知識的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b) 完善加工方案,開好脫硫裝置;未建脫硫裝置的,要開好堿洗設備,控制瓦斯系統中硫化氫的含量不大于20mg/Nm3,防止腐蝕管線與設備。
c) 對瓦斯系統中的硫化氫含量進行定期檢測和評價并及時公布。
d) 在瓦斯系統作業較為集中的場所,如氣柜區域、火炬區域、瓦斯增壓站等現場,要安裝硫化氫自動檢測報警儀,同時在顯眼的地方設置警示牌。
e) 瓦斯系統的操作,如從事開關閥門、排凝、采樣、檢尺、堵漏、檢修等作業時,要選用適當的防毒面具,站在上風方向,要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原則進行操作。
f) 規范瓦斯系統設備檢維修的作業管理。瓦斯系統的有關設備檢維修時,涉及瓦斯外排、置換、上盲板等處理時,需開作業票,落實好防范措施,方可交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g) 對全廠瓦斯系統的管線要建立巡檢制度,同時增加管線的檢測頻次,發現異常要立即匯報處理;對瓦斯系統的設備,要搞好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王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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