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概述:2010年6月12日晚18點30分,廣州客專維修基地項目部計劃利用動車段檢修天窗點進行接觸網消缺施工。負責掛接地的人員在未接到命令的情況下,提前掛接地,導致動車段接觸網停電和信號出現紅光帶。此事件嚴重影響了動車段的正常運行秩序,引起設備管理單位和建設指揮部的強烈不滿。
2、主要原因:一是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這次施工屬典型的無計劃施工,項目部在未征得供電單位同意的情況下,想利用動車段的檢修天窗進行維修基地的消缺施工,對潛在的安全隱患沒有足夠的認識,心存僥幸,盲目蠻干,是造成此事件的深層原因。二是現場組織失控,安全卡控脫節。“掛接地”在基礎網施工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序,按要求必須安排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經過培訓的人員操作,同時還要派專人監護。而現場施工負責人鄒剛卻安排了一個年齡在60歲左右、未接受過任何培訓、從未掛過接地的民工負責掛接地,嚴重違反了既有線施工的相關規定,這是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3、處理意見:事件發生后,項目部在公司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集團公司廣州指揮部的指導配合下,在較短時間內查清了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時制定了整改措施,基本消除了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認為:本次事件屬于管理失控造成的責任事件,項目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考慮到項目部在事發后能夠快速行動,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同時能夠深刻檢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因此,經研究,擬對廣州客專維修基地項目部和相關責任人做出如下處理:
⑴扣發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總工、安全總監)及所有電氣化專業人員6月份半個月安全獎。
⑵對項目經理于順海罰款2000元;對項目總工趙志剛罰款2000元;對項目安全總監伍錫敏罰款1000元;對現場卡控人員鄒剛罰款1000元
⑶被處罰人員每人寫一份檢討書報工程管理部。
從上述事件發生原因的分析中不難看出:3起事件看似偶然,內存必然;既是低級失誤,又屬嚴重違規;事件的發生直接反應出三項目部在管理上的松懈、脫節和漏洞,也反應出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的淡薄。希望三項目部認真汲取事件教訓,深刻反思自身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希望其他項目部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對照查找自身不足和隱患,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強化管理和監控,確保施工的安全和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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