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2010年4月21日上午8時,承包商施工人員到某加油站進行改造施工作業,加油站安全員在現場進行安全巡檢。8時30分左右,安全員向站長反映,施工人員未辦理動火作業票即準備在卸油區進行電焊作業,安全員已當場制止了施工人員行為。加油站站長得知情況后立即到油罐區,對施工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要求施工方必須按程序辦好作業票才能作業。
原因分析:這是1起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典型的“三違”事件。施工方未辦理動火作業票擅自在卸油區動火造成巨大事故隱患,如安全員警惕性不高沒有及時制止,就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在這起未遂事故中,該站安全員及站長對于施工中出現的違規問題及時制止,避免了事故的發生,但事件的發生同時也暴露出企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問題。
防范措施:一是企業安全部門、施工現場監管部門在進場作業前要認真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注重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走形式。二是施工現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施工流程做好現場監督,杜絕無票施工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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