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生產安全危險源進行識別,并評價其危險程度,為制定生產安全目標、專項生產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準備措施提供重要依據,保障生產安全的順利實施。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包括顧客、供方和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技術、成品、進入生產現場的所有人員、所有機械設備和機具、在公司管理范圍內的辦公及生活的設施及活動的危險源識別。
3 職責
公司質安部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策劃的主要職能部門,行政部和生產部分別在分管職責范圍內實施危險源調查識別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總則
執行本程序應體現危險的預防控制為主,反應性控制為輔的原則,為活動的運行控制、應急準備提供科學的依據。為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適用性,當生產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時,在實施之前,應對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風險評價,并據此調整相關的安全目標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
4.2 危險源識別與評價
4.2.1質安部會同行政部、工會就公司范圍內通用的生產過程中以及辦公、生活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危險源辨識時,應考慮:
a.歷史的經驗,現在的控制情況和可以預見的變化情況;
b.正常的生產、生活、設備搶修、惡劣天氣條件等異常情況,以及火災等事故的緊急情況;
c.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粉塵及有害氣體傷害、失火等類型對員工(包括相關方)的傷害類型。
4.2.2 危險源辨識應由接受過職業健康和安全知識培訓、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且經授權的人員進行。
4.2.3 危險源辨識應收集以下信息:
——相關法律、法規;
——以往事故、事件的記錄;
——安全檢查、審核的發現及結果;
——管理評審的情況;
——環境因素的監測報告;
——員工及相關方的意見。
4.2.4 以下列分項或設施為危險源辨識的重點(不限于)
——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
—— 生產機具
——生產用電
4.2.5 危險源辨識應形成《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表》,經公司質量安全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發至各部門參照執行。表中應說明危險源存在的過程及其特性。如電焊渣飛濺形成火災。
4.2.6 生產部根據生產過程的特點,參照集團公司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表》,作為風險控制策劃的依據。
4.2.7 在生產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要求、工藝、材料等發生變化,且這種變化可能導致危險源或風險等級變化時,編制人應確!段kU源辨識、風險評價表》及時更改,并將這些變化傳達到所有相關人員。
4.3 風險評價
4.3.1 風險評價人員的條件同4.3.2。
4.3.2 風險評價人員應在調查的基礎上,分析特定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頻率與后果的嚴重性,確定風險的等級。
4.3.3 可能性、發生頻率 、嚴重性及加權系數為下表:
可能性 |
加權系數 |
發生頻率 |
加權系數 |
嚴重性 |
加權系數 |
很有可能 |
3 |
經常性 |
3 |
嚴重 |
3 |
可能 |
2 |
偶爾 |
2 |
重大 |
2 |
幾乎不太可能 |
1 |
幾乎不 |
1 |
一般 |
1 |
4.3.5 風險等級是事件發生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之加權系數的乘積。共分為四級:
1至4分:為可允許的風險; 5至12分為中等風險;
16分:為較大風險; 大于等于24分:為不可接受風險。
4.4.6 風險評價結果應記入《風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表》。
4.4 風險控制策劃
4.4.1 風險控制策劃由質安部經理負責。
4.4.2 風險控制策劃的原則:
a.不可接受的風險,必須停產;
b.中等、較大的風險可綜合考慮技術方案、財務狀況、運行控制等因素,在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編制專項方案或作業指導書、檢查表、制定緊急方案等措施中選擇若干項;
c.可允許的風險,可列為日常的安全檢查內容。
4.4.3 風險控制的策劃結果,記錄于《風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表》。
4.5 其他管理要求
4.6.1 《風險源辨識評價控制表》應是最新的,當發生事故,應對危險源重新識別、評價。
5 記錄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表》
《重大危險源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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