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員、作業(工作)程序、技術文件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實施變更管理,使其對安全、環境和健康的影響保持在可接受的程度。
對發生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的突發事件的可能性進行分析,規定防范措施和應急反應要求,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1.變更管理
(1)變更管理的分類
①HSE管理體系的變更;
②項目工程施工HSE實施程序的變更;
③施工生產規范、標準和施工技術文件的變更;
④對HSE管理產生重要影響的人員變更;
⑤物資、器材及設施(設備)等的變更;
⑥施工生產過程中的應急預案的變更。
(2)變更申請
①在HSE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凡符合變更管理分類中所列出的變更事項,任何人均可提出變更申請,但除緊情況外,均應按以下分工辦理變更申請:
a.企業HSE管理體系文件和HSE管理體系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能的變更,由企業HSE管理部門負責提出變更申請;
b.施工生產HSE實施程序的變更,由項目部HSE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c.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力資源配置變更,由用人單位或人事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d.施工生產過程中的設施(設備)配置變更,由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提出變更申請;
e.應急預案變更,由應急預案的編制負責人負責提出變更申請。
②辦量變更申請時,應填寫變更申請表,并按規定逐級報批。但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緊急事項變更,可直接越級報批,必要時,可先經請示并進行變更處置后補辦變更申請。
(3)變更審批
變更審批部門在接到變更申請表后,應對變更申請的內容,申請理由及變更的合理性和適宜性進行審查。危險性影響范圍較大、風險程度較高的變更申請,還應組織人員進行變更的風險評價分析。
①企業HSE管理體系文件的變更,由企業HSE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核,企業HSE管理者代表負責批準;
②施工生產HSE管理程序的變更,由項目部HSE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批準;
③施工生產規范、標準和施工技術文件的變更,由項目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批準,如原施工技術文件的審批是由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和企業總工程師負責進行時,其施工技術文件的變更還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④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力資源配置變更,由項目部勞資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項目經理負責批準;
⑤施工生產過程中的設施(設備)配置變更,由項目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批準;
⑥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緊急事項變更,由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審核,項目經理負責批準。
(4)變更實施與驗證
①變更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應由變更申請部門或單位負責按照審批后的變更內容組織實施。不經過審核和批準,任何臨時性的變更都不得超過原批準范圍和期限;
②變更實施后,由組織實施部門或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驗證,填寫變更驗收報告。變更實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提出整改意見,限期進行整改。驗證結果應形成文件,并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2.應急管理
(1)危害的辨識與分析
危害的辨識與分析應指明:
①被考慮的最嚴重事件;
②導致那些最嚴重的事件的過程;
③非業重事件可能導致嚴重事件的時間間隔;
④事件相關的可能性;
⑤每一個事件的后果。
(2)應急管理的對象
應急管理的對象應針對容易發生的重大事故(事件),但其他不容易發生卻會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事件)也應考慮進去。應急管理的對象主要包括:
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
②大型設備的吊裝;
③生產裝置內的改擴建、檢修施工。
(3)應急預案
①應急預案的內容包括:
a.評估潛在的事故危險的性質、規模及緊急狀態發生時的可能關系;
b.制定與外部機構聯系的計劃,其中包括與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系;
c.設施內外報警和通訊聯絡的步驟;
d.應急指揮中心(部)的地點和組織;
e.應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搶險和救護等;
f.在緊急狀態中現場人員的行為(包括撤離步驟及危險區隔離計劃);
g.在緊急狀態下,非現場人員和其他人員的行為;
h.應急預案所需的資源(人、物資、設備)獲得的渠道和方式;
i.應急設備和物資:電話、無線電和其他通訊設備的準備;設施示意圖;測量和顯示風速、風向和介質濃度等的設備;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等。
②應急預案應有足夠的適應性,以保證在現場能采取合適的措施和決定。
③應急管理部門應考慮在應急預案中如何進行下列工作;
a.非有關人員可沿著具有清晰標志的撤離路線到達預先指定的集合點;
b.指定專人清點到達集合點的人數,并將此信息急告應急指揮部;
c.應急指揮部有專人核對與事故有關的人員到達集合點的名單,并核對那些被認為是在現場的人員名單;
d.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恢復步驟中應包括對再次進入事故現場的指導。
④應急組織及其職責
企業設立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部,實施應急工作指揮。其主要職責是:
a.負責全天候收集施工運行情況,掌握險情變化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確定險情對策,并向有關單位通報;
b.負責組織應急處理,對下一級單位的應急處理予以指導和幫助;
c.負責與救援部門的聯絡;
d.負責統一向上級匯報險情處理情況。
⑤應急預案的制定
a.應急預案應由企業(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安全、技術、公安、醫療、設備、物資等相關部門制定;
b.應急預案應考慮各種情況下需配備的人員和設施(設備、用品),以保證應急預案的順利實施;
c.在應急預案制訂過程中,應充分聽取基層員工的意見。
⑥應急預案的審批和檢查
a.應急預案制訂后,應由預案實施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報上一級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b.應急預案一經批準,應急指揮部門應確保應急預案實施范圍內的每一位員工和外部應急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熟悉和了解;
c.應急指揮部門應對應急 預案進行必要的檢查,其內容是:
通訊系統是否能正常運行;各種救護設施(用品)是否齊備、有效;撤離步驟是否適宜;事故處置人員能否及時到位;相關人員的行為能否滿足應急預案要求。
⑦應急演練、評估與修訂
項目部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并確保有關人員都熟悉、了解應急預案。
a.應急預案的演練一般每半年1次;
b.每一次演練后,應對預案是否被全面檢驗進行確認并找出不足和缺陷;
c.對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進行必要的修改,以適應應急管理需要;
d.修改后的應急預案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⑧應急事件的報告
a.當應急事件發生時,應急事件的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應急事件發生現場的最高領導進行報告,由應急事件發生現場的最高領導負責向本單位(項目部)應急指揮部報告;
b.各單位(項目部)應急指揮部接到應急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同時應立即向本單位有關領導和企業應急指揮中心進行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