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對實施HSE管理體系所需的機構、職責、權利、義務和相互關系作出明確的規定,形成文件,并按企業的行文規定予以公布。
根據我國目前企業的管理體制和管理現狀,HSE管理體系的企業結構不能照搬國外。但是,HSE管理體系中的企業結構的作用是把負責HSE事物的人員連系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的富有戰斗力的整體,形成一個層次分明的管理網絡。這樣做是符合標準要求的。
這個網絡可以在企業現有的企業機構的基礎上通過對原有相關機構(如原有的安全、衛生、環保等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整、合并或改造建立起來,各個層次HSE管理人員的編制應根據業務量和總編制名額確定。
國外的情況是HSE管理人員約占員工總數的千分之三(3‰)。
職責是指各級管理人員在其管轄范圍內建立、實施和保持HSE管理體系的具體職責及全體員工個人或集體在確保HSE表現方面的責任。從標準上的內容來看。可分為最高管理者的責任、管理者代表的責任等五個方面:
●最高管理者:負責主持制定指導企業HSE行為準則的方針和戰略目標,為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提供領導和資源保障,主持評審;
●管理代表:在授權的范圍內行使最高管理者的職責,除具體責任和及時向最高管理者請示匯報外,還應對體系的運行提出建議,主持審核和為評審和體系的可持續改進提供依據;
●HSE管理部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管理代表的領導下,對HSE管理體系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咨詢、協調、人員培訓和文件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應形成文件;
●各個職能部門:所有部門和崗位都應承擔HSE責任,由上層職能部門根據其工作性質和涉及的HSE因素進行規定,并行成書面文件。各個職能部門的主管領導對所轄范圍內的HSE工作負主要責任;
●全體員工:在自己的崗位上承擔相關的責任,也要形成書面文件中的規定。
上一篇:風險辯識方法
下一篇:HSE作業文件的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