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公司重大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有關的運行活動的關鍵特性、環境安全績效及目標指標實現進行監測。使之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方的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的績效監測。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 4.5.1條款;GB/T28001-2001 4.5.1條款。
3、職責
3.1發展部
組織編寫本程序。
3.2工程部
⑴檢查現場廢氣、揚塵、噪音、生產廢水、固廢排放的管理,監測現場噪聲。
⑵對公司環境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監測。
3.3材料管理中心
⑴檢查現場及庫存有重大環境影響的物資的管理;
⑵監測公司節約資源能源的績效。
3.4行政部
⑴檢查公司辦公區及施工現場生活區生活廢棄物/污水的控制;
⑵監測生活辦公資源能源的節約措施績效;
⑶監測職業病防治和防疫效果。
3.5安保部
⑴ 對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監測;
⑵監督檢查現場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6工程項目部/分公司
負責對各項重要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方案的實施;檢查實施過程;監測環境安全管理績效。
3.7機械管理中心
⑴負責有關機械方面的重大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管理方案的實施。
⑵檢查實施過程;監測環境安全管理績效。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監測內容
⑴控制重大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結果和績效。
⑵環境和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運行的準則和遵循的法律法規要求。
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實現的程度。
5.2監測的實施
5.2.1環境監測
⑴公司工程部每月對施工現場廢氣排放、揚塵、建筑垃圾處理、生產廢水排放等環保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環境運行檢查表”。
⑵施工現場設兼職噪聲監測員,每季度對施工噪聲進行一次監測。如現場機械設備較多,應隨時對噪聲進行監測,填寫監測記錄。
⑶每年度,工程部同環境保護部門聯系,監測施工現場噪音及揚塵。
⑷公司材料管理中心每月對現場水泥、散體材料及庫存的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進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
每季度,對工程項目部/分公司主要工程材料、生產用水電的節約績效進行監測。
⑸公司安保部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
⑹行政部每月對公司辦公區、施工現場生活區、食堂的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環境運行檢查表”。
每季度,對公司辦公所需能源資源節約績效進行監測。
每年度,同環境保護部門聯系,進行辦公區域污水排放指標的監測。
⑺每月,機械管理中心對公司自有機械設備進行一次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的檢查,填寫“環境運行檢查表”,并對實施績效進行監測。
⑻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對所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的實施進行檢查,對應控制的重要環境因素,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作好環境運行檢查記錄。對重要環境因素控制的績效進行監測并記錄。
5.2.2施工安全、勞動保護、職業病監測
⑴施工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檢查、重大政治活動及節假日檢查,安全檢查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2000)市政安字30號]有關規定,針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本著“三定”的原則進行整改,并做好記錄(填寫:“安全檢查報告單1”、“安全檢查報告單2”)。
⑵勞動保護檢查
公司安保部負責對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勞動者的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⑶職業病監測
公司安保部負責組織對施工現場,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填寫“職業衛生防護檢查記錄”)。
⑷公司行政部監測職業病的發生、食堂的飲食衛生。監督檢查工程項目部的女工勞動保護工作。作好監測檢查記錄。
⑸社會發生傳染病疫情時,行政部負責對公司范圍內的防疫工作進行監測。
5.3.3監測計劃
本程序中規定的負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監測職責的公司部門/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應對監測活動進行策劃或制訂監測計劃。
5.3.4評價
⑴公司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對環境監測的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及目標指標的要求進行評價。
⑵公司安保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職業健康安全監測的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及目標指標的要求進行評價。
⑶分析評價每半年進行一次,評價結果形成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評價報告,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布。
⑷評價結果如有違反環境和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方要求,達不到目標指標情況時,執行《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5.3監測、測量設備
執行《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6、相關文件
6.1《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6.2《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7、記錄
7.1環境運行檢查記錄
7.2現場噪聲監測記錄
7.3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檢查表
7.4安全檢查報告單1
7.5安全檢查報告單2
7.6職業衛生防護檢查記錄
7.7女工保護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