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006-02-14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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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罐區安全管理的任務
①對竣工的儲槽和管道系統進行檢驗。
②做好儲槽投產前的置換工作。
③控制儲罐的進液量和出液量,并詳細記錄。
④檢查儲罐和管道的運行狀況,如定期記錄液位、壓力和溫度等參數,及時處理設備“跑、冒、滴、漏”和其他異常情況。
⑤建立和保管設備技術檔案。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的制造與安裝質量證明資料,日常運行記錄,定期檢驗與修理記錄等。
⑥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如崗位責任制等。
(2)儲罐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①儲罐區的運行管理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每班不能少于兩人,且在2h內都應有人值班。
②不得同時向兩臺或兩臺以上的儲罐進液,一般也不允許兩臺儲罐同時出液。
③每小時至少對罐區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校對液面高度,核對壓力表指示值,檢查安全閥鉛封是否完好,檢查設備和管道有無“跑、冒、滴、漏”等,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④發現液面計或壓力表失靈,安全閥鉛封損壞等異常情況,均應進行妥善處理,否則不得進行進液或出液作業。
⑤發現罐體有裂紋漏氣,應立即采取倒罐措施。
⑥在儲罐進液或出液作業時,運行人員必須在現場監視。若發現液位超過最高允許警戒標記,應及時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⑦罐區內的液相管、氣相管、熱力管、排污管、水管、空氣管等,應按規定涂成不同顏色以示區別;在各種閥門上應統一編號掛牌,以防誤操作。
⑧對罐區的避雷設施,每年都要進行全面檢查。遇雷雨天氣,不應到儲罐的頂部和底部檢查。
(3)灌裝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①檢查、維修、保養烴泵、壓縮機和其他灌裝機械,確保灌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②監測車間內空氣中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良好通風。
③嚴格控制灌裝量,嚴禁超裝。
④各種灌裝設備,均應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操作。
⑤建立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各種灌裝設備的維修、保養,消滅“跑、冒、滴、漏”現象。
⑥安裝液化石油氣濃度自動報警器,隨時監測液化石油氣的濃度;一旦達到報警濃度,立即加強通風換氣。
⑦盡量選用操作方便、余氣量少的灌裝接頭,以及有自動切斷裝置的專用臺秤。
⑧嚴格執行重瓶復核制度,若發現超裝必須及時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