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與分析,判斷工程、系統發生事故和急性職業危險與有害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安全對策建議,從而為工程、系統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而危險與有害因素的辨識是安全評價的基礎工作。根據被評價的對象,識別和分析危險與有害因素,確定危險與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事故就是系統中的人流、物質與能量流和信息流內部以及與其環境在進行交換過程中的不協同作用導致的。因此,對系統中人流、物質與能量流和信息流中的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與控制,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保證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煤礦系統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的特點
1)煤礦系統是復雜系統,包括人流、物質與能量流和信息流的系統工程。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信息的不及時識別和不正確傳遞,以及三者之間的不適性匹配通常是導致意外傷害的直接原因。
2)煤礦系統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多而復雜。面臨著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災害,相互之間的影響很大,增大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的難度。
3)各工種的離散性較大、協調性較差。
4)作業環境差。在進行危險辨識時,只能定性地說明作業環境危險與有害因素。
5)從業人員素質較低。
6)危險與有害因素的復雜多樣性、動態性和隱蔽性。
鑒于上述特點,通過現場調查、信息對比、測量(噪聲、瓦斯濃度、粉塵濃度等)、作業過程的危險性分析等方法,辨識存在的危險與有害因素。
2煤礦系統常見的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方法———標準對照法
根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1992的要求,結合煤礦系統的基本特點,對煤礦系統常見的危險與有害因素進行比較全面的辨識。
(—)的要求,結合煤礦系統的基本特點,對煤礦系統常見的危險與有害因素進行比較全面的辨識。
2.1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設備、設施缺陷。 強度不夠。提升運輸機①械的鋼絲繩、采煤機牽引鏈、采場與巷道的支護設備、采場煤壁及頂板、密閉、排水管道、壓縮空氣的管道、各種保安煤(巖)柱等。 剛度不夠。采場與巷②道的支護系統、各種保安煤(巖)柱等。 ③穩定性差、抗傾覆、抗位移能力不夠,包括重心過高,底座不穩定、支承不正確等。如:煤壁片幫、松軟巖層的井巷背板不嚴、堆積物過高、軌道不平、軌道拐彎過急、礦車等容器裝載物過多、各種保安煤(巖)柱等。 ④密封不良。注氮設備、瓦斯抽放系統、高壓煤層注水系統、排水系統等。 ⑤應力集中。如:支護強度和剛度不夠的井巷處于集中應力區、承壓容器和承受拉應力的鏈結構的焊接造成的集中應力等,在正常設計壓力和拉力下,產生的集中應力超過材料強度產生破壞。 ⑥外形缺陷,如防爆設備的防爆面破壞,自制支護設備等構件的表面存在尖角利棱、各種保安煤(巖)柱表面不平整等。 ⑦外露運動件。如:各種運輸機、采掘機械等。 ⑧操縱器、制動器缺陷。如液壓支柱的注液槍、液壓支架的注液閥等;人車、電機車、提升機、運輸機、泥漿攪拌器等。 ⑨控制器缺陷。如采掘機械、運輸機、提升機、電機車、放炮器礦井主要通風機及其反風裝置、風門的聯鎖裝置、局部通風機的風電瓦斯閉鎖裝置、各種電氣設備等⑩容量不足,如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井底水倉的容量和變壓器的容量等。 設備設施的其他缺陷等。
2)防護缺陷。 ①無防護。如:溜煤眼、暗斜井安全出口的梯子間、固定運轉設備、水體無保安煤巖)柱、帶式輸送機無行人過橋等。 ②防護裝置設施缺陷。包括防護裝置、設施、防護用品損壞、失效、失靈等。如:提升機保護不全或保護裝置失效運輸機等運轉機械的轉動部位無防護或失效,風門和調節風門破壞等。 ③防護不當。指防護裝置、設施和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當。如:井口以及井底、暗井和溜煤眼等無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攪拌泥漿池周圍無防護欄或防護欄高度和材料強度不夠等。 ④支撐不當。包括采場和井巷支護不符合設計要求。 ⑤防護距離不夠。指設備布置,機械、電氣、防火、防爆等安全距離不夠和衛生防護距離不夠等。如:機車間的距離、兩條軌道之間的距離、礦車與井巷壁之間的距離、局部通風機與回風口的距離等。 ⑥其他防護缺陷。
3)電危害。如帶電部位裸露、漏電、雷電、靜電、電火花、過負荷、短路、帶電操作和維修等。
4)噪聲。包括: ①機械性噪聲,如機車和礦車運行、運輸機運行、鑿巖機和煤電鉆、巖石電鉆進行鉆眼作業、采掘機械作業、液壓泵運轉。 ②流體動力性噪聲,如局部通風機、礦井主要通風機、空氣壓縮機運行等。 ③其他噪聲。
5)振動危害。包括: ①機械性振動,如鑿巖機、煤(巖)電鉆、機車運行等。 ②流體動力性振動,如局部通風機、礦井主要通風機、空氣壓縮機運行等。③其他振動危害。
6)輻射。部分礦井的礦物含有輻射性。
7)運動物危害。如放炮作業、斜井跑車、斜巷或溜煤眼中的墜落物、機車、車輛和運輸機、電動機等的運動、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以及其他運動物危害。
8)明火。在小型煤礦中應注意辨識。
9)粉塵。煤塵和巖塵
10)作業環境不良。地面和巷道濕滑、場地狹窄而雜亂、照明不良、底鼓、安全出口的間距或裝備不符合要求;通風不良、排水不良、巷道過低和單調重復作業易引起作業人員疲勞、勞損或事故,以及其他作業環境不良的狀態。
11)信號缺陷。提升機、運輸機、機車、人車等的無信號、信號不清、顯示不準等其他缺陷。
12)標志缺陷。在巷道交叉口、重要硐室、各種災害的避災路線上等無標志或標志不清晰或標志不
規范、標志選用不當、標志位置缺陷。
13)其他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質。 ①易燃易爆性氣體,如CH4、CO、H2等。 ②易燃易爆性液體,如井下機械用油等。 ③易燃易爆性固體,如炸藥、雷管、導火索等火工產品。 ④易燃易爆性粉塵,如煤塵等。 ⑤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質。
2)自燃性物質。包括油類、機械潤滑構件中的積碳、采空區中的浮煤、壓碎的煤柱和通風構筑物周圍的裂隙煤等。
3)有毒物質。 ①有毒氣體,如H2S、SO2、NO2、CO、CO2等。 ②有毒液體,如溶入了有毒物質的采空區積水等。 有毒性粉塵,如煤塵、巖塵等。③其他有毒物質。④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4)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3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負荷超限。指易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如體力負荷超限、聽力負荷超限、視力負荷超限及其他負荷超限。
2)健康狀況異常。帶傷病作業。
3)從事禁忌作業。
4)心理異常。如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以及其他心理異常。
5)辨識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4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指揮錯誤、指揮失誤、違章指揮、誤操作、違章作業、監護失誤等其他錯誤和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5其他危險和有害因素
如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113條第3款的規定:“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币粭l巷道兩種通風用途;炸藥硐室和采區變電所沒有專用回風道;盲巷沒有采取規定的措施;串聯通風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
3煤礦系統的重大風險的控制
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是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的主要目的。
3.1風險控制的基本原則
1)閉環控制原則。風險控制應包括輸入、輸出、通過信息反饋并控制輸入等閉環控制過程。煤礦系統的管理措施、工程技術措施等比較全面,但信息反饋和控制措施較弱。
2)動態控制原則。生產條件不斷發生變化,隨時可能產生新的危險因素,必須適時正確地進行控制,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3)系統控制原則。煤礦系統可以分為企業管理系統、提升與運輸系統、供電系統、防排水系統、采煤系統、支護系統、通風系統、防塵系統、防滅火系統、瓦斯防治系統和礦山救護等子系統。根據各子系統的不同特點,采取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不同控制措施,使得三者相互協調,實現系統的總控制。
4)多層次控制原則。多層次控制可以增加系統的可靠度,通常包括6個層次,以瓦斯防治系統為例簡要說明如下: ①根本的預防性控制。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可靠合理的通風系統。② 補充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建立瓦斯監測系統和相應的組織保障系統。 ③防止事故擴大的預防性控制。建立礦井和采掘工作面的隔爆、抑爆系統。 ④維護性能的控制。對建立起來的保障系統的功能進行檢測和維護。 ⑤經常性控制。維持各系統的正常運轉,防止各系統性能退化等。 ⑥緊急性控制。一旦前面5層控制失效,而采取緊急性控制措施,如應急救援行動等。
其他系統的控制是否采用6個層次以及采用哪幾個層次,應根據系統本身的特點和管理方式確定。
3.2制定目標管理方案和制度安排
根據煤礦各子系統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管理方案。制定有效的管理程序和切合實際的符合法律法規的采掘技術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建立有效的安全與健康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有效的監督機制。
3.3學習、培訓與教育
應建立適宜不同層次的員工的學習激勵機制和學習方式,促使員工自主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生產技能;注意識別不同層次員工的培訓需求、確立培訓目標、選擇培訓方法、實施安全教育和培訓,并與具體工作相結合,最終達到企業內各層次的人員都能主動重視安全與健康工作。
3.4制定應急計劃和演練
煤礦應急救援體系是針對不同系統可能出現的緊急事件制定操作性、針對性和可行性都比較強的應急計劃。并針對不同的事故類型進行演練,完善應急預案,使相關人員熟練應急預案的程序。
3.5現場監察
監察應分為監督和檢查兩部分。監督可分為主動的監測和被動的檢查。主動監測有:安全管理部門對各系統的安全預防措施所涉及的關鍵特性的檢查;監控目標和管理方案的完成情況;對工作現場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以保證現場工作條件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轉;對環境和健康進行監控,以保護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發現危險與有害因素的早期跡象。被動的檢查包括:傷害及相關病例;事件(可能導致傷害、不健康和損失的情況);其它事件。
3.6個體防護措施及職業病普查
使用相應的工作程序和個體防護裝備,避免和減少健康風險;對危險環境下工作人員的身體檢查,如塵肺病的早期跡象等。選擇相應的控制措施,采用有效、經濟的方法,使資源得到合理分配,盡可能消除危險與有害因素。
4結束語
煤礦系統的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和控制是防止災變的基礎工作。但在中介機構的安全評價和評估過程中存在著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漏項,對策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不強的弱點。煤礦企業存在重技術,輕管理;重硬件,輕軟件;重處罰,輕學習等弱點。通過分析煤礦系統的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的特點,提供了用標準對照法進行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的簡單方法;提出了指導控制煤礦系統風險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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