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實際生活和工作中危險源很多,存在的形式也較復雜,這在辨識上給我們增加了難度。如果把各種構成危險源的因素,按照其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劃分成類別,無疑會給我們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帶來方便。
安全科學理論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劃分為以下兩大類:
1. 第一類危險源
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于是,把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采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
2. 第二類危險源
正常情況下,生產過程中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受到約束或限制,不會發生意外釋放,即不會發生事故。但是,一旦這些約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故障),則將發生事故。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1) 物的故障
物的故障是指機械設備、裝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的功能的現象。從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狀態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設計、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維修、使用不當,或磨損、腐蝕、老化等原因造成的。
(2) 人的失誤
人的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被要求的標準,即沒有完成規定功能的現象。人的不安全行為也屬于人的失誤。人的失誤會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系統故障,使屏蔽破壞或失效,從而導致事故發生。
(3) 環境因素
人和物存在的環境,即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溫度、濕度、噪聲、振動、照明或通風換氣等方面的問題,會促使人的失誤或物的故障發生。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此外,還可從一些廣義的角度對危險源進行分類,例如:
——機械類、電氣類、輻射類、物質類、火災與爆炸類;
——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為性、其他。
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也可列出一份問題的提示單,例如: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人員從高處墜落;
——工具、材料等從高處墜落;
——頭上空間不足;
——與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運有關的危險源;
——與裝配、試車、操作、維護、改型、修理和拆卸有關的裝置、機械的危險源;
——車輛危險源,包括場地運輸和公路運輸;
——火災和爆炸;
——對員工的暴力行為;
——可吸入的物質;
——可傷害眼睛的物質或試劑;
——可通過皮膚接觸和吸收而造成傷害的物質;
——可通過攝入(如通過口腔進入體內)造成傷害的物質;
——有害能量(如電、輻射、噪聲、振動);
——由于經常性的重復動作而造成的與工作有關的上肢損傷;
——不適當的熱環境,如過熱;
——照明度;
——易滑、不平坦的場地或地面;
——不適當的樓梯護欄或手欄;
——合同方人員的活動。
上面所列并不全面。組織必須根據其工作活動的性質和工作場所的特點編制危險源提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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