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事故:失落事故包括吊包、吊具、板材坯件、工具等物體掉落事故。
事故原因:常見的是專用卡具夾物脫落、掛吊不牢、起落吊不穩、起升鋼絲繩破斷、吊裝鋼絲繩脫鉤、吊物零亂或捆扎不牢、吊具損壞、掛吊位置擺動過大、設備缺陷、運行不穩等。吊鉤吊物墜落是冶金起重機事故最主要的類型。
墜落事故:墜落事故指的是人身傷害,多半發生在從機體上墜落、被吊物碰落、與輸送工具一起墜落以及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登高作業等情況。某冶金企業166起橋式起重機死亡事故統計中,墜落造成的傷亡事故列橋式起重機事故的第三位。
事故原因:設備有缺陷、起重機的通行走臺、轉向用的中間平臺、欄桿等防護裝置不符合安全設計規范,或施工質量不好、作業人員精神不集中、操作過程確認不夠,起重機及吊輔具沒有定期檢驗等。
擠傷事故:擠傷事故多發生在吊具、吊載與作業場所地面物體之間擠傷;吊載轉、翻倒砸傷;吊載撞擊地面物體翻倒砸傷;被機體擠傷或與機體接觸撞傷等。常見的擠傷是橋式起重機運行中將地面人員擠傷在鋼坯件堆垛間、端梁與土建結構之間。
事故原因:無聯系或聯系不周、無指揮或指揮不當、危險行為或處于危險區、起落吊不穩、放吊不平、歪拉斜吊、掛吊偏重、操作不熟練、大車小車提升同時操作、急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防護裝置故障等。
圖1 某單位166起橋式起重機事故類別主次圖
起重傷害對象分布:起重傷害與不同作業人員有著直接的原因,表1列舉了某單位不同工作崗位發生起重機事故的分布情況。駕駛員、綁扎掛鉤工和相關地面生產人員是事故多發的工種。起重機未進行定期檢驗、安全裝置不完善、操作人員缺乏安全知識、操作技能低、管理不嚴、違章指揮等是造成起重機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表1:某單位起重機事故分布
注:“▲”表示有事故。
事故案例:1991年4月28日,上海某鋼廠發生橋式起重機載荷從自制吊具中脫落造成一人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掛鋼錠模的鉤子有缺陷,未能及時檢查發現將其剔出,其鉤頭明顯平直,偏短,且缺乏上翹彎式,造成鉤掛模不牢固,經撬“冷鋼”撬棍撬動,導致脫鉤墜落。“排鉤”屬自制吊具,對其未制定技術規范,使其在加工、制作、驗收、安全使用、定期檢驗、維修與報廢等各環節均無相應的技術依據與標準,致使其安全可靠性不高。
1991年3月13日,沈陽重型機器廠金工分廠發生一起橋式起重吊索具從吊鉤中脫落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是,起重機吊鉤上沒有防止索具意外脫落的保險裝置;索具鋼絲繩既粗又短且硬,不易打彎,當操作失誤鉤頭下降過低時易造成繩套向上自動脫鉤;未將拉桿傾倒打擊半徑危險區域內人員清除出去。
下一篇:施工機具的安全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