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勞動者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使用的,可以防止職業病危害,有效地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隔熱工作衣、眼鏡、防毒防塵口罩、膠手套、耳塞等,用人單位在向勞動者發放個人防護用品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1)必須是符合有關標準,符合預防職業病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2)這些個人防護用品能夠真正起到預防職業病的作用;
2、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必要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3、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用人單位應教育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5、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健全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有專門機構、專人負責;
6、用人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企業購買特種勞動保護用品,買回后應有專人負責驗收,且在使用前應進行必要的檢查,看其是否符合防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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