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入廠安全知識培訓課程內容
1. 安全生產管理常識:
a) 系統安全的概念
b) 安全色
c) 安全標志
d) 傷亡事故處理
2. 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a) 電氣及電氣設備安全
b) 機械操作安全
c) 化學品安全
d) 廠內運輸、搬運安全
e) 壓力容器安全
f) 消防、建筑安全
3. 職業衛生基礎知識:
a) 防塵防毒
b) 職業病及勞動防護用品。
4. 安工樂業。
簡 介
工人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職工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權利有五個方面:
1、職工有權利得知所從事工作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用人單位有義務使職工了解從事該工作可能對身體造成的危害,并有責任對職工進行與其從事工作相適應的勞動安全衛生培訓。
2、職工有權獲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有責任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為其發放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3、職工有權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予以拒絕。對于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冒險作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給職工處分,更不得開除職工。
4、職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必須采取積極措施,消除危害職工健康安全的狀態和行為,并不得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
5、職工在發生嚴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職工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緊急避險,并應當將有關情況向用個單位的管理人員作出報告。用人單位不得因職工采取緊急措施避險而給職工以任何處分,也不得扣發職工的工資、獎金。
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有四方面: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2、職工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在勞動過程中,不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往往容易造成傷亡事故。
3、在勞動過程中,職工有義務聽從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的生產指揮,不得隨意行動。
4、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或者危及健康安全的險情時,有義務向管理人員報告。
一、職工應掌握哪些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能
職工應首先要了解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規程。使職工都能認清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就是違法,同時要逐步提高對知法、守法、執法、護法重要性和違法危害性的認識。依法規范勞動者的行為,自覺遵章守紀,抵制“三違”現象。其次要掌握了解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能,諸如生產工藝過程;各種設備、設施性能;作業的危險區域和安全技術;崗位作業注意事項;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及可能散發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礎知識;危險環境中的安全知識;現場緊急救護方法及措施;個體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排除設備故障的技能和采用的方法等。同時,逐步了解科學管理的知識和方法,使勞動衛生知識和技能與安全生產管理融為一體,確保一方平安。
二、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是什么
1、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中職工應做到的條款,為設備安全與正運轉盡到責任;
3、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經常關心自已周圍的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或有關部門匯報情況,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同時要協助有關調查人員做好調查工作;
5、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評比、競賽、管理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遵章守紀,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三、女職工勞動保護有哪些規定
由于婦女具有不同于男子的生理特點,所以女職工除享有同男職工共同的勞動保護權外,還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
根據女職工的特點,國家對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1、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3、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4、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安排其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5、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給一定時間產假。
6、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期間,每次30min。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min。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7、女職工哺乳期內,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定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8、女職工比較多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以自辦或聯辦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幼兒園等設施,并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照料嬰兒方面的因難。
五、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的規定有哪些?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國家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溫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礦山井下及礦石地面采石作業;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潛水、涵洞作業和海拔3000m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過20kg、間斷負重每次超過25kg的作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于50次的流水線作業;鍋爐司爐工。
未成年工患有某種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殘疾型)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高處作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低溫作業;《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溫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接觸鉛、苯、苯、汞、二硫化碳等易引起過敏反應的作業。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四、什么是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即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及行為對安全狀況是至關重要的,許多重大、特大事故就是因為這些作業人員的違章造成的。目前國家經貿委已規定電工、焊工、起重司索工等12類人員為特種作業人員,這些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要求持證上崗。
五、什么是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對全廠職工實行安全生產教育的方式,其產要方法和內容是:
1、 入廠教育。對新入廠工人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廠的安全部門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文件,企業內不安全點的介紹,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等。
2、車間教育。新工人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后,再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的勞動規則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
2、班組教育。新工人進入工作崗位以前的教育,一般采用“以老帶新”或“師徒包教包學”的方法。教育內容包括本工段、本辦組、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職責范圍,新工人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和管理等。
3、 經過幾十年的實踐證明,三級安全教育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
六、什么是安全教育,它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安全教育亦稱安全生產教育,是一項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教育是有計劃地向企業干部、新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灌輸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知識,通過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促使群眾不斷認識和掌握企業不安全、不衛生因素和傷亡事故規律,是實現安全文明生產,進行智力投資,全面提高企業素質的一個帶根本性的重要工作。
國家政府部門對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工作,陸續頒發了許多規定和指示。1995年11月8日勞動部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發布了《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對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明確的規定。企業單位必須認真地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級三級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并且經過考試合格后,才能準許其進入操作崗位;對于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安全教育;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另外還明確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120學時的專業培訓,主要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使安全生產思想深入人心,安全技術知識得到普及,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主要有:思想政治教育,旨在提高干部、職工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端正態度,實現安全“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轉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深刻理解黨和政府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并認真慣徹執行,遵章手紀;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技術和專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職工懂得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科學技術知識,對安全生產不僅要樹立“我要做”思想,而且要變成“我要做”;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學習典型先進經驗既可使職工受到教育和啟發,又可結合實際對照先進找出差距,使工作進一步提高,對事故“三不放過“接受教訓、改進工作,預防發生重復事故。
七、什么是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等的教育。
(1)一般生產技術知識教育
生產技術知識是人類在征服自然的斗爭中所積累起來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安全技術知識是生產技術知識的組成部分,要掌握安全技術知識,首先要掌握一般的生產技術知識。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方法或工藝流程,與生產技術過程和作業方法相適應的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和知識,工人在生產中積累的操作技能和經驗,以及產品的構造、性能、質量和規格等。
(2) 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
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是企業所有職工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企業內的危險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氣設備(動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識,起重機械和廠內運輸有關的安全知識,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發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企業中一般消防制度和規則,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等。
(3) 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
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是指某一作業的職工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的教育。專業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比較專門和深入,它包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工業衛生技術知識以及根據這些技術知識和經驗制定的各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的教育。內容涉及鍋爐、受壓容器、起重機械、電氣、焊接、防爆、防塵、防毒、噪聲控制等。
進行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不僅對缺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的人需要,就是對具有一定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或專業安全生產技術和經驗的人也是安全必要的。因為一方面知識是無止境的,需要不斷的學習和提高,防止片面性和局限性。事實上有許多傷亡事故,就是只憑“經驗”或麻痹大意違章作業而引起的。所以,對具有實際知識和一定經驗的人、具備一定安全生產技術知識的人也需要學習,提高他們的安全生產知識,把局部知識、經驗上升到理論,使他們的知識更全面。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生產事業的不斷發展,新的機器設備、新的原材料、新的技術也不斷出現,也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技術,否則就不能滿足生產發展的要求。因此,對安全生產技術的學習和鉆研,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采取分層次、分崗位(專業)集體教育的方法比較合適。對企業特別要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一段時間內發生的事故的特點,找出共性的東西,集中生產骨干進行短期培訓。
九、哪些屬于不安全狀態?
不安全狀態包括:
(1) 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①無防護:無防護罩,無無安全保險裝置,無報警裝置,無安全標志,無護欄或護欄損壞,(電氣)未接地,絕緣不良,無消聲系統,噪聲大,危房內作業,未安裝防止“跑車”的擋車器或擋車欄;②防護不當:防護罩未在適當位置,防護裝置調整不當,坑道掘進、隧道開鑿支撐不當,防爆裝置不當,休伐、集材作業安全距離不夠,放炮作業有缺陷,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設計不當、結構不全安全要求,通道門遮擋視線,制動裝置有缺陷,安全間距不夠,攔車網有缺陷,工件有鋒利毛刺、毛邊,設施上有鋒利倒棱。
(3)強度不夠:機械強度不夠,絕緣強度不夠,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4)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
(5)維修、調整不當:設備失修,地面不平,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6)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腰三角形缺少或缺陷:①無個人防護用品、用具;②所用防護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7)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①照明光線不良,照度不足,作業場地煙霧塵彌漫視物不清,光線過強;②通風不良,無通風,通風系統效率低,風流短路,停電停風時放炮作業,瓦斯排放未達到安全濃度時放炮作業,瓦斯濃度超限;③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地雜亂,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時,未開“安全道”,迎門樹、坐以工代殿樹、搭掛樹未作處理。
(8)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體,冰雪覆蓋,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十、什么是傷亡事故?傷亡事故如何分類?
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件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傷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如下:
(1)事故類別,包括: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水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2)傷害程度分類:
1、輕傷,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品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低于103日。
2、重傷,指千百萬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
3、死亡。
(3) 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重傷事故,指有重任但無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后,怎樣進行事故報告?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對傷亡事故報告程序有明確要求:
職工發生負傷事故導致本人工作中斷時,負傷人員或者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后者則須于下班前將事故向廠長報告。
發生多人傷害事故、重傷事故或死亡事故時,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人應立即報告工段長,工段長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會應立即報告廠長和工會基層委員會;廠長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傷亡者姓名、年齡、工種和職稱、傷害程度、事故經過和發生原因)用電報、電話或其他快速辦法報告企業主管部門、當地主管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和工會組織。
企業管部門和當地主管安全生產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還應立即按系統用電報、電話或其他快速辦法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對于特別重大傷亡事故的報告程序,《特別重大傷亡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中也有明確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部門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死亡、重傷事故數字匯總統計,送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統計部門,與生產數字一起,用傳真電報上報國家計委。
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部門和國務院各部委,于每月終了后20日工內,應填好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送國家經貿安全生產局。
十二、傷亡事故處理的原則是什么?
對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必須要切實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處理傷亡事故的目的,在于采取措施,吸取教訓,消除發生事故的隱患,避免事故的重復發生。因此,在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時,必須明確、具體,要定人、定項目、定時間、定制度,做到措施落實,按期完成。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都有其主觀原因,不管事故大小,都不得要進行處理如果對一般工傷事故的原因本身就隱藏著可能發生大事故的因素,所以,只有堵塞一切可能發生事故的漏洞,才有可能消滅事故。企業各級領導、安全生產部門、工會組織應該定期檢查和督促改進措施的完成,保證必進措施的實現。
對于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一定要嚴肅認真,根據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對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人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責任者,慶報請檢察部門提起公訴。
十三、預防事故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預防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四條:
(1)事故可以預防。在這種原則基礎上,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過程,研究防止事故發生的理論及方法。
(2)防患于未然。事故與后果存在著偶然性關系,積極有效的預防辦法是防患于未然。只有避免了事故,才能避免事故造成的損失。
(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事故與其發生的原因是必然性關系。任何事故的出現,總是有原因的。事故與原因之間存在著必然性的因果關系。為了使預防事故的措施有效,首先應當對事故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準確地找出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以及基礎原因。所以,效的事故預防措施,來源于深入的原因分析。
(4)全面治理的原則。這是指在引起事故的各種重要的原因,必須全面考慮、缺一不可。預防這三種原因的相應對策為技術對策、教育對策及法制(或管理)對策。這是事故預防的三根支柱。如果只是片面地強調某一根支柱,事故預防的效果就不好。
十四、影響企業安全生產最常見的職工心理狀態有哪幾種?
企業職工的心理隨著時代變遷而逐漸變化,不少心理現象對安全生產發生深刻影響。因此,研究這些現象,并采取相應對策,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就當前來說,影響企業安全生產最常見的職工心理狀態大致有以下幾種:
(1)自我表現心理。這種心理在青年工人身上較突出。他們雖然進廠年限短、工作以驗不足,但常常表現得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別人面前喜歡表現自己的能力。有的不懂裝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內行,生硬作業;甚至有的橫充“好漢”,亂摸亂動。對這些好自我表現的心理,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正或制止,是很危險的。
(2)“經驗”心理。持有這種心理狀態的職工的特點是憑自己片面的“經驗”辦事,對別人合乎道理的勸告常常聽不進,經常說的話是“多少年來一直是這樣干的,也沒出事”。有的技術上有一套、工作熱情很高的老工人發生事故,多數原因在于過分相信“自我經驗“上。
(3) 僥幸心理。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采取幾種不同的的方法。但有些安全操作方法往往較為復雜。而存在僥幸心理的人從圖省事出發,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視為多余的,理由是“別的省事方法也不一定出事故”。把“不一定”這種“偶然”當作“一定”的“必然”。于是,對明明要注意的的事項他不去注意,明令嚴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樣去做。這種人常常是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4)隨眾心理。這是一種較為普遍的心理狀態。絕大多數人在不同場合、不同環境下,都會有所表現。例如有一個鑄工車間,多數人是赤膊工作,而少數穿衣服作業的人就會跟著赤起膊來;有一個機械加工工段,常有人戴手套操作機床,而且沒有人去糾正,后來有這種違章現象的人越來越多。這就是不少單位有章不循,出現集體違章作業現象的原因。
(5)逆反心理。這種心理常常表現在被管理者對管理者的關系緊張的情況下。持這種心態的職工往往氣大于理,他的指導思想常常是“你要我這樣干,我非要那樣做”。于是由于逆反而違章工作,以致發生事故的不乏其例。
(6)反常心理。人的情緒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會等方面因素刺激影響。反映這種心態的現象很多,例如,處于更年期的職工,有時會莫明其妙地表現得情緒煩躁、忘性大;夫妻間爭吵后上班的職工,多數心情急躁或悶悶不樂;有孩子生病在家或家有牽腸掛肚之事的職工,在崗位上會心神不定,等等。俗話說一心無二用,職工在反常心理狀態得不到緩解的情況下工作很容易出事故。
十五、什么是安全色?我國規定的安全色是哪幾種顏色,含義是什么?
安全色標是特定的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和標志。它以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語言向人們提供表達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
安全色就是根據顏色給予人們不同的感受而確定的。由于安全色是表達“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所以要求容易辨認和引人注目。
我國《安全色》國家標準中了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這四種顏色有如下的特性:
紅色:紅色很醒目,使人們在心理上會產生興奮感和刺激性。紅色光光波較長,不易補塵霧所散射,在較遠的地方也容易辨認,即紅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視認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險、禁止和緊急停止的信號。
藍色:藍色的注目性和視認性雖然都不太好,但與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錯,特別是在太陽光直射的情況下較明顯。因而被選用為標志的顏色。
黃色:黃色對人眼能產生比紅色更高的明度,黃色與黑色組成的條紋是視認性最高的色彩,特別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所以補選用為警告色。
綠色:綠色的視認性和注目性雖然不高,但綠色是新鮮、年輕、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遠、生長、安全等心理效應,所以用綠色提示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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