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的問題奶粉事件一出來,三鹿集團以及隨后的中國奶粉行業就成為大眾譴責的對象。企業的誠信問題也因此被抄得沸沸揚揚。誠然,這些企業以犧牲老百姓的利益,甚至是生命為代價來賺黑心錢,不僅缺乏了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而且也喪失了最起碼社會公德,受到大眾譴責和國家法律的制裁無可厚非,但透過此事,我們政府和人民是否要真的反省一下,三鹿的問題奶粉難道是孤立事件嗎?建立誠信僅僅是企業的問題嗎?
近幾年,我們連續出現“齊二藥”事件、“欣弗”事件、“肝素納”事件、大頭娃娃事件、三鹿的問題奶粉事件,……這些看似不相關的問題,但卻反映了同一個問題:企業的誠信,政府的誠信。一個國家的誠信,不是單靠哪個企業、哪個行業所有建立起來的,她需要全社會共同建立。
作為企業,要承擔對社會對客戶的責任,要兌現對社會對客戶的承諾,要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只有如此,它才有可能被客戶認可,被市場接納,才有可能立足于社會。中國能樹立這么多知名品牌,能有這么多成功企業,不就靠誠信,靠產品,靠質量,靠服務做到的嗎?越是做大做強的企業,越是成功的企業,其社會的公認度和美譽度都是有口皆碑的。越想投機取巧,動歪腦筋,鉆法律空子,它離破產也就不遠了。中國問題奶粉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因此,誠信對于一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來說,至關重要。
作為政府,要對人民負責,要履行好監管的責任,而不能成為印發證件的批發部。三鹿的問題奶粉事件表面上看是企業的問題,從深層次地來說反映出的是政府部門的問題。三鹿奶粉從成立到擴大再生產,從不知名到知名,從普通奶粉到知名品牌,從知名品牌到國家免檢產品,都是政府相關部門說了算,都是政府相關部門一張一張通行證發給它,都是政府相關媒體一次又一次為它作宣傳,樹標榜,正因為這其中隱含著監管者附加的政府信譽和擔保,才取得人民對這些奶粉的信任度。現在問題出來了,企業是應該承擔它應付的責任,難道作為這些名牌評選和免檢資格認定的主導者就沒有責任?政府相關部門就逃得了掉干系?他們能用“在我們國家這方面的標準中,和國際食品法典相關的標準當中,都沒有對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進行規定。因此,以前沒有對奶粉當中的三聚氰胺含量進行檢測。”進行搪塞嗎?是不是未來有另外一種不允許添加的有毒物質被添加到了食品中,監管者還會用“未做規定”來作答? 事關人民生命的東西,不管國家標準中有沒有作出規定,都應該嚴格把關,決不充許其進入市場流通,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部門所為。所以說,要想企業有誠信,首先政府監管部門要講誠信;要想企業兌現承諾,首先政府監管部門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政府部門要時刻牢記,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代表的利益群體是人民,而不是個人或某些利益集團。如果你所監管的單位或行業出了問題,你是逃脫不了干系的。
作為民眾,要勇于對不誠信說“不”。由于我國消費水平和消費能力都還不高,低收入者仍占居我們絕大部分人口,對價廉物品的需求仍有很大市場,這就為假、偽、劣等產品以及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在巨大利潤的驅使下,他們敢于拋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違,敢于挑戰法律,使企業和社會的誠信喪失殆盡。這種企業在我國可謂屢見不鮮,并且呈越演越烈之勢,連名牌產品也步其后塵,可見誠信對中國人來說,確實是難能可貴。造成這種原因之一與中國人最怕的事就是依法辦事,因為依法辦事的事成本很高,而不依法辦事成本卻相對要低得多,所以不管是合法民眾,還是不法商人,都比較習慣私下解決問題,都不敢公開對不誠信說“不”。正因此,這不僅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而且也壯大了政府相關部門不依法辦事的“膽量”和“氣魄”。官商勾結、魚肉百姓的事也就時有發生。最終受害的還是人民群眾。所以,要想扭轉這種局面,作為民眾,要團結起來,要真正行使起當家作主的權力來,要敢于對不法行為說“不”;要敢于對不法企業說“不”;要敢于對假冒偽劣產品說“不”;要敢于對不作為政府部門說“不”,只有敢于對不誠信行為說“不”,社會才有可能建立起誠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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