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趙是一位班組長。最近在企業組織的冬季安全生產大檢查中,他所在班組由于對車間消防設施管理不嚴格,受到檢查組成員的當場批評和企業的經濟處罰。他說,當著檢查組和車間所有同事的面挨批評、受處罰,那滋味真不好受,今后一定會時刻繃緊安全弦,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過去不少企業在開展基層安全生產檢查時,往往會等檢查結束后才進行全面總結講評,由安全主管部門將需要整改的問題通知基層。這種敲“背后鼓”的安全監管方式,有時難以引起基層單位的充分重視,甚至會延誤整改工作。檢查組對隱患整改的要求有時也會在層層傳達中變形走樣。而像小趙所在的企業這樣,在安全檢查中對職工敲“當面鑼”,當面指出問題,明確整改時間,等于是給基層人員重重敲響了警鐘,讓他們在安全管理上不能推諉,馬上承擔職責,將安全工作時刻放在心上。
安全檢查的目的就是查找問題、整改工作、總結經驗,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其中,發現問題和整改工作應該是開展安全檢查的主要目的。這就要求安全檢查工作必須嚴格規范,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毫不留情地指出來,不能遮掩,督促被檢查單位積極整改。安全檢查中有問題講在當面,堅持多敲“當面鑼”,這既是對安全檢查工作負責的表現,也是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表現。因此,筆者認為,今后在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中,這樣的“當面鑼”有必要敲得再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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