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震撼著我們的心靈,回顧本周7天,我們發現,一些“小”事故也同樣值得我們深思。
11月6日13時56分,河北省定州市的河北東旭化工有限公司白某等在對4號釜的護欄鋼柱拉條進行拆除時,違規使用氣割辦法,導致高溫熱源與釜內的可燃氣體瞬間在4號釜內產生爆燃,在旁作業的兩名工人受傷入院。然而,該公司到26日仍未上報此事故,且面對主管部門的督促也置之不理。企業主管副總對此的解釋是“事太小,不用上報”。“事太小”的表述已經很含蓄了,恐怕在這位副總看來,造成兩名工人受傷的這樣一起安全事故,根本就不能算是個“事”吧!
11月27日14時左右,浙江省杭州丹桂街迪凱國際中心兩名工人在進行外墻清理時,從22層樓高的地方摔下來。一名工人當場死亡,另一名工人重傷。據事發現場的其他工人稱,當時兩名工人正站在一個鐵籠里,鐵籠從頂樓由一根纜繩吊下。纜繩斷了,人就掉了下來。高層作業安全防護是最基本的,這樣的“小事”都做不好,其它的恐怕更難保證了。
11月23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在新興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上說,當前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和治理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治理和根除各類事故隱患。相信這其中嚴打的各種行為,不僅是嚴重違法行為,也有“小”違法行為;需要根除的各類隱患,也包括不被重視的“小”隱患。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如果小隱患、小事故得不到應有的重視,那么早晚有一天會變成大隱患、釀成大事故。小事不小,不論是遇難人數達108人的新興礦難還是造成2個工人受傷的爆炸事故,都應該引起我們同等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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