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討論事故案例是當前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的一種常見方式,但筆者發現,不少職工在學習討論事故案例時“本末倒置”,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過程和造成的危害漠不關心,反而對處罰了多少錢,牽連了多少人饒有興致,津津樂道,實在是有點“本末倒置”,流于形式了。
學習討論事故的目的就是要從中吸取教訓并舉一反三,防止在工作中重蹈覆轍。而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一是組織不力,學習目的不明確。某些單位把學習傳達事故通報當成了完成上級布置的一項工作任務,存在“以講話貫徹講話,以文件轉發文件,以記錄替代工作”的問題,一讀了之,沒有真正把從事故中總結提煉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當成主要目的。二是個別職工安全意識還有待加強,僥幸心理仍在作怪。認為事故出在別人身上,工作場所和作業方式都不同,同樣的事情是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殊不知,安全事故的發生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人才是保證自身安全的主體,若沒有“警鐘長鳴”的憂患意識,沒準下一個學習討論的對象就是自己。三是個別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不夠。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學習了也沒了解發生事故的真實原因,討論了也沒汲取事故的教訓,記錄了還不明確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就是走走形式而已。
作為組織者,必須要清醒認識學習討論的目的,用有限的時間引導身邊的工友真正吸取別人事故的教訓;作為職工本人,應該清醒地知道,安全是為了自己,善于學習,避免同樣的錯誤才是聰明人所為;作為安全管理人員,應該沉下去,及時糾正類似錯誤,“形式主義”是安全工作的大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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