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是事關民生和企業穩定的頭等大事,在重大節日期間,相關企業采取一些加強性保護措施,以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職工群眾所期待的 。然而 ,僅在節假日期間“從嚴從快查處”或是“嚴管”、“重罰”一說,細細一品,卻覺得好好的舉措,在此時卻有了“作秀”、“應市”、“對付”的味道。
在非節日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隱患或事故,難道不該“即時立案,即時查處”?不該“重罰、重懲、重處”嗎?如果僅僅是在節日期間“從嚴、重罰”,不僅會導致企業的安全生產得不到保障 ,就連職工群眾對這樣所謂的“安全生產”都似乎有了“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的恐懼,而人員思想上的隱患則會改變整個安全管理的方向,決定著企業的得與失,是一個不安的因素。顯然,這種做法對整個企業的安全管理是很不利的。
再則,如果僅是重大節日期間對安全生產重大事故實行“重罰”,則可能使原本的管理向著節假日期間傾斜,從而疏忽了平日里安全管理的措施,安全隱患就很可能在節假日期間“避風頭”,節假日過后“顯身手”,從而會給日后的生產管理埋下了伏筆。
因此,對于安全生產怎樣抓?怎么管?我們所期待的就是:不僅節假日期間嚴抓嚴管,對發生問題誘發事故的嚴懲不怠;更多的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長抓不懈,嚴管不松。且不要那種“節前查、節中嚴、節后松”的“陣風式”管理,徹底去除“不出事故松松垮垮,出了事故風風火火,事故之后馬馬虎虎”的安全管理的“冷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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