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現場,電桿上的施工人員圖方便往下拋扔工器具、材料,現場工作負責人批評說:“你扔的時候要看看下面情況,剛才差點打到人了!”安全規程上規定是“必須用繩索將物件放下、嚴禁拋扔”。顯然,指揮者與操作者都犯了習慣性違章行為的錯誤。
據統計,已發生的安全事故,大多是由“習慣性違章”造成的。在現實中,有些造成員工形成“習慣性違章”的深層原因是管理人員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對員工的習慣性違章行為熟視無睹,形成了“習慣性不管”,它也是誘發事故的一大隱患。
何以會形成管理人員的“習慣性不管”呢?有的管理人員安全意識薄弱,規章制度熟悉不夠,對違章行為判斷不清,管不了;有的管理人員自身帶有很多習慣性違章行為,不好意思管;還有的習慣性違章在搶修、搶險過程中形成,有其“合情合理”性,帶有普遍性,難管。
因此,筆者認為杜絕習慣性違章,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共同努力,從反習慣性違章抓起。管理人員要帶頭遵守制度、執行制度,一切行為靠制度約束;豐富自身的安全知識,全面了解本本崗位的主要危險因素以及突發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對司空見慣的違章行為要及時指出并監督整改,決不姑息遷就。只要人人養成“遵章守紀、有章必循”的工作習慣,違章現象一定會從我們身邊消失,事故也會離我們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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