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生產現場消缺工作時必須辦理工作票。一張票通過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簽發人審核及工作許可人許可等相關程序,通常需要一小時左右時間。這在一些人看來,有些浪費時間,認為沒必要經過這么多既定程序,認為這些都是多此一舉。一些設備小缺陷,只需稍做處理便可解決,最多不超過十分鐘。
的確,十分鐘與一小時比起來,從時間效率上說懸殊很大。
但安全工作就怕“萬一“二字,假如工作負責人沒有執行工作票要求,工作許可人沒有作好安全技術措施,消缺人員無票工作發生誤操作事故,造成設備故障或損壞,這樣的損失誰又能承擔的起呢?明白人自會清楚。
電力生產中要求工作成員要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是每位電力員工安全的“保護神”。對于安全,每個人都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冷靜的心智,不應急于求成。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忌自作主張,玩弄小聰明,這樣只會害人又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