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不僅會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造成經濟損失,還會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導致十分嚴重的后果。安全的警鐘一次次在我們耳邊敲響:安全就是生命。只有讓“安全”真正深入人心,把安全納入工作計劃,形成制度,常講常談,常抓不懈,既有“心動”,又有“行動”,事故發生率大大降低,才能更好地保障企業生產順利、人民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安全生產意識不強。部分同志甚至是一些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度不夠,沒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高高掛起。二是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是掛在墻上、停留在制度上,對事故隱患不進行積極整改,存有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當成一件“小事”,不愿為安全進行必要的資金投入。三是對安全生產事故查處不嚴。個別領導或部門對事故責任查處不及時、不認真,對事故責任者處罰輕描淡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從思想上引起責任者的高度重視。四是對安全生產宣傳不夠。一些領導和職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個別單位或部門沒有積極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等重視不夠。
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無止境的工作,要真正做好,就必須從思想上、認識上、制度上、落實上下功夫,不能做“嘴巴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要真抓實干,做到大事講安全、小事講安全、事事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