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使用沒有護套的吊鉤。
(二)汽車吊禁止吊重物行駛,工作完畢后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三)汽車吊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持在保險杠的持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四)作業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架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
(五)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到最同荷時,應檢查臂桿的度。回轉不得快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六)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七)操作時,應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八)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1米的距離。禁止進行復合動作。
(九)汽車吊必須嚴格執行汽車駕駛員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十)汽車吊在操作時,物件剛吊離地面時,先停下來,然后檢查汽車吊的各部位是否正常,檢查支腿是否墊牢,如有異常現象,立即落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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