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9日晚上,湘東區荷堯鎮大屏山與湖南省交界處一非法無證煤井發生冒頂事故,導致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受江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贛西南分局委托,經區政府有關領導批示,成立了以安監、公安、監察、檢察、經貿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時間:2006年6月19日晚上12時左右
2、事故地點:荷堯鎮大屏山一湖南省交界處
3、事故類別:冒頂事故
4、事故性質:非法開采造成的責任事故
5、傷亡情況:死亡1人,死者:曾昭冬,1958年2月出生,家住荷堯鎮善山村
二、礦井基本情況
該非法礦井位于湘東區荷堯鎮大屏山,與湖南省交界處,原來是大屏山煤礦的安全出口,平峒開采,盲峒作業,沒有獨立完善的通風系統,礦主4人,分別是湖南省禮陵市的光海全、李國慶、張遠東,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荷堯鎮的肖明祥。荷堯鎮政府從1999年以來對該礦進行過多次炸毀和取締,一直到2006年4月份未出現過死恢燃現象。
三、事故發生前的管理和查處情況
據調查,荷堯鎮黨委、政府一直對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尤其是對非無證礦井一直采取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一是組織專門的打非隊伍,專門負責在全鎮范圍內巡查,取締打擊非法無證礦井,今年以來,炸毀非法無證礦井27井次,治安拘留非法業主2人;二是多次組織全鎮機關干部進行專門整治行動,對全鎮范圍內的無證礦井進行了徹底的拉網式清理整治。今年4月份,鎮安全辦巡查人員在巡查時,發現該礦井口外露,有可能存在非法生產跡象,為防止該礦死恢復燃,就對該礦進行了全面炸毀,并請來鏟車填平了井口,后經多次進行檢查,未發現死恢復燃。2006年6月8日,荷堯鎮在集中打非整治中,發現該礦礦主肖明祥帶領部分礦工正在井下搞維修,當場就下發了取締通知書,對礦主當面進行教育,并又一次對該礦進行了炸毀和沒收了生產工具。事發后,經向當地村民了解,6月19日下午,礦主肖明祥等人私自將井口挖開,并安排曾昭東等人下井維修,導致發生了事故。
四、事故經過
2006年6月19日晚上,曾昭冬在快出班的時候,發現另一位礦工樹木支架沒有架完,就去幫忙,在幫忙時從棚頂垮冒煤矸,砸在頭部,并將其淹埋在其中,于是礦方采取了搶救,未果。經檢查死者頭部受重傷,在送往醫院中死亡,事故發生后,礦主沒有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在湖南省禮陵市某地與死難家屬進行私了。(因該小井的大部分股東是禮陵人)
五、事故原因
1、礦主肖明祥違反國家政策、法律、無證非法開采,造成事故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方違章指揮,不顧礦工生命安全,強令礦工下井作業,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荷堯鎮對取締以后礦井,未及時進行跟蹤查處,把關不嚴,落實不到位,心慈手軟,使之非法礦井反復復然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六、責任分劃
1、礦主肖明祥、李國慶、張遠東、光海全等人違反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非法開采無證礦井,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建議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追捕,追究其刑事責任。
2、荷堯鎮人民政府,對取締以后的非法礦井,未及時跟蹤和查處,把關不嚴,落實不到位,履行職責不夠,負領導責任。
七、防范措施
1、要認真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深刻反思,查安全管理漏洞,查安全生產責任和落實,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和煤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四個一律關閉”的小煤礦必須按照緊急通知有關規定予以全部關閉。
2、各有關鄉鎮和高危行業整治大隊要加強非法無證礦井的查處力度,強化管理,嚴肅紀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3、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協調,履行各自職責,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