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5年7月13日,某區早班,完成割煤兩刀炭,為提前和超額完成了當班生產任務,跟班區長李某、班長王某催促端頭支護工張某某、劉某某抓緊時間裝藥,掛梁支柱,掛梁時,發現頂板不好,有一落差0.3米的小斷層,但因班長王某某催促,放炮員急于放炮,沒等頂板接實,便進行放炮,因該地段支護質量差,放炮時崩倒一棵支柱沒有及時支上,劉某某即進入煤壁攉煤,此時頂部矸石不冒落,將正在攉煤的劉某某頭部砸傷。
二、事故原因
1、端頭支護質量差,棚距不符合規程要求,規程規定0.5米,實際現場達0.67米。
2、放炮后,打倒的支柱沒及時支上,便進入機道作業,屬空頂作業。
3、發現隱患后,沒及時認真進行處理,即進行放炮作業。
4、現場工程質量差,事故隱患多,沒嚴格按規程規定的程序作業。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保互保意識和業務技術素質。
2、強化工作面工程質量,確保工程質量動態達標。
3、嚴格按規程作業,杜絕違章。
4、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堅決做到安全第一、生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