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的時間:2006年6月4日13時30分
二、事故地點:2406綜采工作面
三、事故類別:頂板
四、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五、事故性質:責任事故
六、事故經過:2006年6月4日早班,某礦2046綜采工作面在溜尾進刀割第三刀煤時,因煤機割不到溜子尾部95#、96#架底部的煤,致使留有大量的底煤,影響推溜和移架,且該處頂板不好,工長王某安排劉某等三人先護95#-97#架的頂板,再清理底煤,王某負責監護。約13時30分,96#支架處發生片幫,將正在該處溜前清理底煤的劉某打倒,其頭部撞在溜槽沿上致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七、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95#、96#、97#架頂和幫未得到有效地控制,造成煤壁片幫砸傷現場作業人員。
(二)間接原因
1、現場管理不到位,各級安全責任制得不到落實,區隊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有效地排除,致使職工違章蠻干現象得不到制止。
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意識淡薄,存在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現象。
3、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監控不力,盯靠不緊,對職工空頂空幫作業、違章蠻干行為制止不力。
八、防范措施
1、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克服管理人員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2、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切實增強職工的按章作業、自保互保聯保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能,自覺維護職工自身權力,杜絕“三違”。
3、加大規程措施在現場落實的力度,并根據現場實際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切實起到指導現場安全生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