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耒陽市三都鎮復興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69萬元。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牽頭,組織耒陽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并邀請耒陽市檢察院參加,對事故進行了調查。調查組經過現場勘察、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技術鑒定、綜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經過,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事故防范措施,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企業名稱:耒陽市三都鎮復興煤礦。
2.企業性質:私營企業。
3.事故發生時間:2008年6月16日14時20分。
4.事故發生地點:-60m水平7煤沿煤上山采煤工作面。
5.事故類別:頂板事故。
6.事故傷亡情況:1人死亡。
7.直接經濟損失:69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㈠煤礦(企業)概況
復興煤礦位于耒陽市三都鎮境內,距耒陽市區20km,從煤礦修有簡易公路與省道S320相連,交通較為方便。
復興煤礦為私營企業,1995年建井,1996年投產。2007年底,由復興煤礦整合正龍煤礦,為新的復興煤礦,年設計生產能力為6萬噸/年,整合設計和安全專篇正在審批之中。煤礦現有從業人員約100人,分三班作業,每班8小時,礦長李東標。
復興煤礦現有股東6人,股金4560萬元,其中胡小成2050萬元、李東標800萬元、胡小賤600萬元、李萬伍550萬元、劉小華400萬元、唐伯林160萬元。
煤礦設有礦長1人(李東標),負責煤礦的全面管理工作;設有安全副礦長兼生產副礦長1人(胡中平),負責日常生產安全管理工作;設有技術負責人1人(李榮),負責技術管理工作;設有“工程師”1名(郭運平),協助技術負責人管理技術工作;設有帶班長3人(伍恢明、陳運林、李畢),負責煤礦各班的現場管理。
煤礦持有:采礦許可證,證號:4300000730148,有效期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煤炭生產許可證,證號:204304010283,有效期2008年2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湘)MK安許證字[2006]1893號,有效期2006年3月8日至2009年3月8日;礦長資格證,證號:湘煤0500748,有效期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礦長安全生產資格證,證號:湘煤安字051739,有效期2005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營業執照注冊號:430481600001381(1-1),有效期200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
、娴V井基本情況
礦區范圍內可采煤層為6、7煤層,6煤層為主采煤層,7煤層為局部可采煤層。6煤層煤厚1.1~5.8m,平均為2.65m。頂板為粉砂巖,薄層狀,性脆、易碎,屬中等冒落的二級頂板,較易垮落。底板為細砂巖,薄層狀,致密、較堅硬,屬中等堅硬巖石。7煤層煤厚0~6.01m,平均為1.75m,坡度45°~55°。頂板為粉砂巖,薄層狀,性脆、易碎,屬中等冒落的二級頂板。底板為中細粒砂巖。
根據湘煤行[2008]14號文《關于2007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二氧化碳測定結果的批復》,復興煤礦瓦斯相對涌出量為14.85m3/t,為高瓦斯礦井。
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無自燃發火傾向。
礦山屬低山丘陵地形,煤礦井口位置地處高山上,地表水系不發育,地表逕流條件好。煤系厚度大,富水性弱,斷層導水性差。礦井主要充水來源為大氣降水和老窯水侵入,水文地質條件簡單。
礦井為二級排水,在+44m水平和-60m水平均設置水泵房,共安裝了5臺水泵和2趟排水管路。
復興煤礦采用斜井開拓,主斜井井口標高為+170.148m,落底標高為+44.65m。礦井現有2個水平,+44m水平和-60m水平,其中-60m水平為主要生產水平。采區巷道布置采用大巷沿煤層底板掘進,掘石門揭穿6、7煤層,沿煤層掘沿煤上山,形成巷采工作面。
煤礦采用巷道式采煤法,爆破落煤,采用斜井串車提升,大巷人力推車。
礦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方式,抽出式通風方法。風井安裝兩臺型號為YBF—№9.0型軸流式通風機,功率為15kw。采掘工作面采用BT-42-4型5.5kw鼓風機送風。
煤礦外接2趟10KV的雙回路電源供電,有2臺自備發電機,功率分別為160KW和400KW。
煤礦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為KJ128型。
煤礦與衡陽市救護隊簽定了救護協議。
㈢事故地點概況
-60m水平布置石門掘進,20m后揭穿6煤層。繼續掘進65m揭穿7煤層,沿7煤掘偽傾斜沿煤上山,布置7煤采煤工作面。沿煤上山巷道為梯形木支架支護,上凈寬為1.4m,下凈寬為1.8m,高為1.8m,棚距0.5m,巷道坡度26°,采用抬櫨加固,共掘進20m。沿煤上山巷道頂板狀況變化大,掘進時未完全跟頂板布置,留有附頂煤,煤厚0.5~0.8m。支護材料直徑80mm~120mm,巷道支護質量差,存在大量斷梁折柱現象,背幫背頂不嚴實,空幫空頂嚴重。
㈣安全監察監管情況
2008年4月12日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對該礦進行安全監察時,發現該礦存在采掘作業沒有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礦井探放水記錄不全、沒有記錄探放水位置、孔位和方位角;瓦斯檢查制度落實不到位;井下采掘進工作面沒有安裝水管、風管、通訊設備;局部通風管理混亂;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完善等12條安全隱患與違法行為,作出了停止采掘作業的處理決定。
三、事故發生及搶救經過
6月16日早班(8時-16時)煤礦安排3個地點作業,共17人下井,其中帶班長1人(伍輝明)、瓦斯檢查員1人、-60m水平7煤沿煤上山采煤工作面4人(采煤大工伍恢仕和伍紹會,采煤小工伍保成、伍恢滿)、-60m水平6煤南翼煤掘工作面4人、-60m水平6煤北翼煤掘工作面4人、+45m水平掛鉤和推車工2人、暗斜井絞車司機1人。
7時30分左右,帶班長伍輝明在班前會上安排,-60m水平7煤采煤工作面采煤作業,并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項。
8時20分帶班長伍輝明與作業人員一同到達作業地點,檢查巷道支護情況后,交待在擋頭面打好安全擋,再采煤作業,之后離開工作面前往其他工作面檢查。大工伍恢仕負責架棚支護,伍紹會負責砍料,小工伍恢滿、伍保成負責運送材料和轉運煤炭。伍恢仕采取直接放頂煤方式采煤,在巷道頂部形成采空區,未進行充填和支護。
截至14時左右,伍恢仕共放頂煤32車。帶班長伍輝明再次來到該工作面,發現頂板未垮落,工作面已形成一個較大的采空區,用礦燈照基本上看不到邊。便對大工伍恢仕、伍紹會講:現在頂板沒來不安全,今天沒煤就出班算了,等下一班的人帶炸藥把頂板放下來再采煤。伍恢仕、伍紹會帶好工具與伍輝明一起下來到達石門內,伍輝明先離開到6煤工作面去檢查。伍恢仕問伍保成出了多少煤,伍保成講:“出了32車”。伍恢仕講“那就再搞4車,我們每個人就可以有200元的收入”。伍紹會、伍恢滿、伍保成等人勸阻無效。伍恢仕獨自1人進入工作面采煤,伍紹會到上山耙煤,伍恢滿、伍保成推車。
伍恢仕使用長杉樹木,直接戳擊巷道頂部煤體,放煤1車。之后進入糊區內繼續放頂煤。14時20分,巷道頂部煤矸突然垮落,將伍恢仕埋住。伍紹會及時躲避進入石門大巷,未受到傷害。
事故發生后,伍恢滿去匯報并找人搶救事故,伍紹會和伍保成來到采煤工作面,發現上山巷道內垮滿了煤和矸石,沒有發現伍恢仕。14時35分,帶班長伍輝明組織井下11人到達事故地點進行搶救。采用打飄尖控制頂板,清理煤矸。15時,工程師郭運平帶地面人員趕到事故地點并指揮搶救。20時40分,經過巷道清理、加固,在沿煤上山距離開門口6m處發現了伍恢仕,已經死亡。至此搶救工作結束。
四、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9萬元。
五、事故原因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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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直接原因
1.急傾斜煤層煤體松散破碎,頂板變化大,巷道未沿頂板掘進,留有0.5-0.8m的附頂煤。
2.作業人員安全思想淡薄,違章獨自1人進入危險區域放覆煤作業,未按規定進行背幫、接頂,空頂作業,沒有及時進行支護。
、媸鹿书g接原因
1.煤礦現場管理不到位。當班管理人員沒有認真履行現場監督管理職責,對違章作業未及時制止。
2.煤礦技術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編制和落實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背幫背頂不嚴實,空幫空頂現象嚴重。
3.煤礦安全培訓不到位。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上崗培訓,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ケD芰Σ。
4.煤礦安全投入不足。支護材料直徑小,支護質量差,支架穩定性差,巷道失修嚴重,存在大量斷梁折柱現象,未及時維修。
㈢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和建議
1.復興煤礦要認真履行現場監督職責,加強日常安全檢查。作業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堅持安全隱患排查、巡回檢查等制度,對井下所有工作面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細致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復興煤礦要加強技術管理,按規定編制并落實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加強頂板管理;按規定布置巷道工程,工作面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窯等區域時必須制定和落實安全措施,嚴禁空頂作業。
3.復興煤礦要加強對煤礦職工的安全培訓。所有從業人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和上崗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ケD芰Α
4.復興煤礦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巷道維修力度,提高工程質量,提高煤礦防災抗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