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臺河礦務局新建礦直屬二小井于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二時五十分發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傷15人,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
一、事故經過及搶救過程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零點班前,值班井長李百在調度會布置零點班工作時要求采煤場子注意安全。會后,211采煤隊副隊長劉立軍安排工人尹作智、尹良民(放炮員)下井接班,并要求放炮時注意風筒。下井接班后,接4點班剩余的13米煤幫打眼放炮出了六車貨。當放第二遍炮時(時間約2時50時左右),發生了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后,李百當即向新建礦調度匯報,請示救護,礦調度立即向局調度、安監局調度等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礦有關領導立即趕赴到現場,3時許,局有關領導趕到現場,成立了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迅速調集全局救護隊趕赴現場,下井救人及排放瓦斯,下午5時左右災區全部解決。
二、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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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采用局扇供風,放炮前斷開風筒導致瓦斯積聚,放炮時火藥打筒產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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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礦主管全民小井的領導對采煤工作面采取非正規開采的嚴肅認識不足,沒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格控制和加強管理。
。1)該井采用非正規開采方式。
。2)決定非正規開采后,沒有采取有效的加強通風、瓦斯、放炮等方面管理的措施。
2、井口通風、瓦斯管理混亂;采煤工作面煤塵大。
3、放炮管理混亂,沒有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4、礦和井安全培訓教育差,放炮員、瓦檢員素質低。
5、技術管理薄弱,作業規程不落實。
三、主要教訓及建議
(一)各級領導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不力。偏重于大井的安全,小井雖然也上了一些安全設施,但還存在一手軟、一手硬的問題。
(二)培訓教育差,職工隊伍素質較低。對專業工種缺乏培訓,致使無證上崗,不具備、瓦檢員和放炮員的資格和水平。
。ㄈ┓ㄖ朴^念不強,紀律松馳,違章蠻干現象嚴重。
。ㄋ模┈F場管理水平低,有的干部缺乏責任感。
。ㄎ澹⿲Ψ钦庨_采的認識不足,缺乏嚴肅性。
根據這次事故教訓,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礦務局要開展一次全局性安全大討論,進一步提高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意見的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方位抓好安全。
第二,堅持“三程一標”,嚴格執行作業規程的安全法規,結合實際,逐條落實,保證作業過程中工人安全生產,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隱患不消除不生產。
第三,狠抓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強化干部和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四,要切實加強對職工的培訓工作。
第五,要堅持小井達標,對小井要和大井一樣,舍得花錢,增加投入提高小井的抗災能力。
四、對事故處理意見
。ㄒ唬┬陆ǖV直屬二井瓦檢員王鎮德,為事故當班瓦檢員,無故在接班后兩小時五十分鐘未入井,造成井下瓦斯漏檢,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建議行政開除工職,交檢察機關立案處理。
。ǘ┬陆ǖV直屬二井行政井長董裕巖,是該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該井放炮、通風、瓦斯、使用無證瓦檢員等方面存在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ㄈ┬陆ǖV直屬二井機電副井長李百,為27日三班和28日一班值班井長,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ㄋ模┬陆ǖV主管小井副總工程師曲本錄,對非正規開采缺乏細致地研究,在非正規開采后,沒有保證作業規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實,對這起事故負技術管理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ㄎ澹┬陆ǖV主管小井副礦長魏松山,對這起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陆ǖV行政礦長李忠和,為該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這起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七)七臺河礦務局主管小井副總工程師陳慶善,對采取非正規開采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審批作業規程時缺乏認真的研究,對這起事故負有技術管理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ò耍┢吲_河礦務局副局長許長福,對非正規開采的小井重視不夠,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