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五月三日八時許,位于七臺河市鹿山地區的黑龍江省水產養殖場煤礦一井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傷2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
一、事故經過:
四月十七日下午,七臺河市煤礦安全監察處一行七人,檢查鹿山地區小煤礦安全生產時,因該礦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被停封,限期整改待驗收合格后,方能開工生產。但該礦沒經過認真整改,便擅自開工生產。
五月三日7時30分,該班代班班長譚清軍和四名工人下井,譚清軍在前面,準備打眼放炮,譚寶忠四人在后面推車。十幾分鐘后,譚寶忠只聽“轟”的一聲響,發現九路順糟頂板一團火球,他被扣在沖擊波沖倒的礦車里,譚寶忠呼喊其他人,姜波答應,并讓他往外爬。井上看到有一股黑煙從井下冒出,知道出事了,當即上班帶班班長馮國田等三人入井,背起譚寶忠、姜波往出爬,爬了十幾米,也倒下了。井上的人一邊到鹿山礦報信,一邊組織人員搶救,鹿山礦接到報告后,在八時三十分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接上風筒立即排風,由鹿山礦采煤隊長高寶君等人到井下進行搶救,把盲目入井搶救熏倒的三人和受傷人員背上來,九時四十分,死亡三人被找到升井。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該井口為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面長期不使用機械通風,造成局部瓦斯積聚,風雨線入井,明接頭產生火花引起局部瓦斯下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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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井不具備起碼的安全條件,(1)長時間不通風,靠自然風、循環風作業,無獨立的通風系統。(2)三明作業,風雨線入井,白幟燈照明。(3)機電設備防爆率為零,沒有保護裝置。(4)辦礦人未經培訓,不懂采礦知識,安檢人員提出停產整改通知,也仍然盲目指揮冒險作業。
2、管理混亂
一是生產技術管理混亂。根本沒有“三程”“五圖”。是一個規程,無圖紙的煤礦。二是安全管理混亂。全礦沒有一項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無專人管理安全。三是工程質量管理混亂,采掘工作面不按規程施工,以采代掘,機電設備漏電嚴重,有風機而長期不使用。
3、承包合同不合理。
4、辦礦思想不端正、重生產輕安全,要錢不要命,只包不管。
三、防范措施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誰辦礦、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養殖場場長是安全第一責任者,要建立起從上到下的安全管理體系,努力提高安全意見,建立鍵全各級安全監察機構,認真執行“一長三員”制度,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實在實際行動中。
2、辦煤礦要樹立法制觀念、認真貫徹《鄉鎮煤礦安全規程》和各級安全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真正達到依法辦礦、依法治礦。
3、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4、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要有章可循。嚴格執行《兩程》,真正把安全工作納入到議事日程上來,做到從思想上落實,組織上落實,資金上落實,制度上落實,舍得投入加快補欠和整改步伐;有一整套的安全檢查、會議、宣傳制度,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四、處理意見
1、承包人任寶泉,(此人出走),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發生,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建議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承包人楊長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建議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礦長張振澤、不履行礦長職責,玩忽職守,造成這起重大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建議司法機關,依照法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場長,曲世寬,不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對這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場長、孫寶昌,為安全第一責任者,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