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最近研究出臺了加快煤炭產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堅持“保大壓小”和“轉化增值”的原則,運用資源整合、運力調整、優化資源配置等手段,鼓勵建設億噸級煤炭基地、千萬噸級煤炭集團、120萬噸以上礦井。依法淘汰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鼓勵煤炭企業加大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轉化力度,延伸產業鏈條,開發生產高附加值的煤炭化工產品。
提出了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
從2005年起,集中3年時間對現有的900余處年產1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進行資源整合重組、技能技術改造和依法淘汰關閉;對具備資源整合條件的小煤礦,就近整合煤炭資源,重組煤炭企業;對不具備資源整合條件但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小煤礦,通過技術改造,提升礦井生產能力、改進采煤方法,提高資源回收率;對達不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要通過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堅決依法淘汰關閉。
提出了煤炭產品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
煤炭產品結構要由單純生產原煤型向能源重化工型轉移,加大煤炭深加工力度,特別是大型煤炭企業要加快建設煤轉電項目,積極推進煤制油、煤制甲醇、煤焦化等綜合利用煤炭資源的煤化工項目,形成煤、電高載能產品,煤、焦高附加值化工產品,煤氣化、液化產品系列。
提出了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和任務
經過3年的資源整合重組、礦井技術改造和依法淘汰關閉,到2007年底,全區煤礦礦井數量由現在的1100余處減少到700處左右,礦井數量減少40%;主要產煤地區礦井規模均在年產30萬噸以上,礦井全部實現正規回采,礦井回采率由現在的30%提高到60%以上;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下降到0.4以下,礦井全部裝備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到2007年底,全區原煤就地轉化率達到50%以上。(作者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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