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安全生產,永遠是一個沉重的話題。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安全生產,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搞好安全生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搞好安全生產,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搞好安全生產,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
在日常的安全監管實踐中,做為政府監管主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最大的政治責任。創新監管方式是安全監管人員不懈的追求。
一、企業安全監管
企業安全監管,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做為監管主體,就是要從企業設立、三同時審查、安全許可、安全檢查等方面全過程進行監管。同心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全縣共有各類企業103家,其中非煤礦山企業28家,危險化學品企業24家,商貿企業23家,建筑施工企業7家,交通運輸企業1家,羊絨加工企業20家,全部為小企業,且大部分生產條件簡陋,安全投入嚴重不足。監管這些企業難度很大。我們常規的監管方法主要有:
(一)開展安全檢查。我們把開展安全檢查做為安全監管工作的主要手段。主要有節日前集中大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就某個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等。
一是安全大檢查。在重大節日和重要時段,我們都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大檢查,實踐證明,這是一個很有效的途徑。有人認為,現在領導開展安全大檢查,是流于形式,在盡責任,我個人不這么認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領導也是社會的一分子,應當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別外,在開展安全大檢查的同時,通過新聞報道,讓廣大職工和市民了解安全生產情況,這也是一種的安全宣傳。因為領導畢竟不是安全專業人員,細致的安全檢查還是需要我們專業人員去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領導只是一種宣傳效應,有這點就足夠了。
二是日常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是眼下最有效的和最有力的,是非常有必要的。安監局直接監管的行業是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企業。這些都是高危行業。做為監管人員,我們也沒有必要請專業人員,吃透法律、法規和標準就是根本。只要我們能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嚴格執行,就一定能把安全管好。開展日常安全檢查能發現問題,并及時督促整改。日常安全檢查就是要在生產現場開展檢查,沒有日常安全檢查,就沒有發言權。在檢查中,要一絲不茍,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有一次,我們在對非煤礦山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有1家企業運輸道路在開采礦道上方通過,且礦道上方的天窗根本沒有什么防護措施,而企業認為,他們都這樣干了好幾年了,什么事也沒發生,他們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和習慣性心理。通過我們下達《整改指令書》,督促改道和安設防護網,防止了因此而發生安全事故。
三是專項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是處于動態的不是一成不變的,這就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難度所在。就安全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任何問題都怕認真,只要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從2005年開始,我局就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佩戴、使用情況每年都開展專項檢查,使生產經營單位從購置、配發、建立臺帳等方面都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使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成為企業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開展安全專項整治。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途徑。我縣的企業全部為小企業,安全隱患大量存在,從物的方面和人的方面,安全隱患很普遍。在工作中,我們抓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確定薄弱環節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每年都確定3-5個領域(道路交通、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做為安全專項整治的的主要內容,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攻克難題,一抓到底。這幾年,我們通過安全專項整治,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每年確定的領域太多,應當每年只確定一個領域,一抓到底,徹底解決問題。確定的行業和領域過多,就走了過場,流于形式,也沒有什么實際效果,這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大敵。
(三)安全行政許可。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國家安監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我縣沒有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只有非煤礦山生產企業,全縣28家非煤礦山企業全部申請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機關是省級安監局,市、縣只有審核權。在這方面,我個人認為,不符合“誰發證、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發一個安全生產許可證,從縣局到市局再到自治區局,需要6個工作人員簽字,3級領導把關,大家都負責,其實是都不負責。再說,從企業方面來說,從縣局開始提供材料,審核結束到市一級安監局,再審核,最后再到自治區安監局,而且到每級安監局都要保證辦事的人在才能正常辦理,遇到人不在,只能等待,或者回家,下次再來。這種辦證方式前所未有,簡直是勞民傷財。除了正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外,我們還采取安全驗收,安全評價報告審查等安全許可。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從2004年開始,我局就對全縣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了排查,當時確定全縣的重大危險源55處,并要求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要制定監控制度,隨時上報縣安監局、公安局等部門。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和我縣實際情況,我們將重大危險源進行了調整,共確定25家單位為重大危險源單位,督促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建立運行管理檔案,對運行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對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的實施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一次等措施,確保了對重大危險源的有效監控。縣安監局以適當方式將全縣重大危險源進行公示公告。做為安全監管人員,要時刻把重大危險源記在心上,隨時掌握有關情況,才能確保不出大的問題。實踐證明,將重大危險源監控是搞好安全監管工作的心由之路。
(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從2007年開始,國家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做為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必要手段,通過隱患排查,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隱患,將大量隱患消滅在了萌芽狀態。
2008年2月1日實行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16號令)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進行了規范,使這項工作趨于正規化,經常化,使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了長效機制,成為了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2008年是國家確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國務院、區、市、縣各級人民政府都對此做出了具體安排,各行各業都認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詳細對事故隱患開展排查。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本行業和領域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了具體的治理辦法,確定專人負責,將事故隱患治理一抓到底。
在開展這項工作的過程中,有一個突出問題,那就是安監部門的作用,我縣安監局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二級局,而一些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大部分為政府組成部門或者直屬機構,那個都比我局規格高半格,在現行行政體制下,工作難度可想而知。我們采取了變通的方法,充分發揮安委會辦公室的協調作用,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多個部門、行業和領域,要想使安全項工作規范化,只有嚴格執行《規定》,安監部門只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企業的排查,而大量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隱患要靠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在隱患排查中,只有把工作做深、做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才能做到長治久安。排查整治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只是工作的一個方面,要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否則,實現安全生產永無時日。通過各級安監部門對事故隱患的有效監管,將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組、掛牌督辦,整改銷號,徹底將事故隱患清除。
二、綜合安全監管
(一)安全問題督辦制度。《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至于什么是綜合監督管理沒有解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5]11號)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綜合監督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研究擬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規程,并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制定全國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這些可以認為是對綜合監督管理的解釋。但是,在基層落實到位很難。最關鍵的問題還是機構。我們在工作實踐中,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進行協調、監督,主要通過安委會這個渠道。我縣制定了《同心縣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督辦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安全生產問題督辦單》,要求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限期改正。但這只是權宜之計。
(二)聯合執法。對于聯合執法,在工作中,就是發現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確定一個牽頭部門,相關的幾個部門配合,聯合開展工作。在我縣的實踐中,幾乎沒有組織什么有效聯合執法。對于確定的牽頭部門,由于部門利益的緣故,有好處的工作搶著牽頭,有困難和難度的工作,推諉扯皮。在安全監管中,我認為,像這樣的聯合執法還是不搞為好。
(三)情況通報。對安全生產領域的某個情況及時進行通報,表揚先進,鞭策落后,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比如,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不再發生類似事故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再者,對發生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通報,對責任人進行曝光,讓全社會進行監督,必將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上臺階。總之,安全生產情況通報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應當在實踐中加以規范,并予以發揚,使之發揮更好的作用。
綜上所述,目前,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管方式,都是可用的,安全生產工作,說一千道一萬,關鍵在落實。那么,安全生產工作怎樣才能落實到基層呢?這些年,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制定了不少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工作措施,但真正落實到位的不多。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法律法規,要靠最基層的安全監管人員,而大部分縣一級的安監機構,真正懂安全監管的人員嚴重不足,現有工作人員超負荷工作,且多為二級局(局管局或委管局),監管人員的政治、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問題,根本沒法調動起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的積極性,更不要說什么責任心,敬業心等等。在現行管理體制下,最根本解決辦法是首先要解決機構問題,只有機構問題解決了,所有的困難和問題都會迎刃而解。我相信,只要通過廣大基層安全監管人員不懈的努力,把各項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安全事故就一定能夠減少,安全生產形勢就一定能夠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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