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 本報訊為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順利進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省委決定開展創建“平安湖南”活動。活動總體目標為:到2006年,全省90%的城鄉基層單位常年不發生刑事案件,80%的縣市區不發生在全國造成重大影響的惡性案件、群體性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使全省絕大多數縣市區達到平安創建標準,用5年左右時間使我省成為全國最穩定最安全的地區之一。
在昨日召開的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楊正午指出,打造“平安湖南”、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不能只求一時平安,必須立足于治本,著眼長效,避免搞“轟轟烈烈”、“扎扎實實”的形式主義。
會上,省委提出了創建“平安湖南”的6個具體目標,主要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能力明顯增強;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的處置能力明顯增強;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的能力明顯增強,防止發生在全國全省造成惡劣影響的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惡團伙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偵破率逐步提高,萬人發案數逐步下降;社會治安防控能力明顯增強,防控網絡建設健全,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得到及時有效遏制,基層化解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顯著提高;執法為民的能力明顯增強,政法隊伍業務素質明顯提高,沒有發生在全國全省造成惡劣影響的執法隊伍違法犯罪重大案件;人民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安全生產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和公正執法狀況總體滿意。
楊正午指出,創建“平安湖南”最根本的是要立足于人民群眾這個“根”和“本”,出臺任何一項改革措施,首先要考慮是否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有政策法規依據。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又得不到廣大群眾支持認可的政策決不能出臺;凡與民爭利、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政行為要堅決糾正。要把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與關注弱勢群體、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結合起來,帶著感情和責任努力為弱勢群體排憂解難。當前,要特別關注企業下崗職工、失地農民等弱勢群體和失親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群體,落實保障政策,千方百計為他們提供就業、上學、居住等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
楊正午強調,要使平安創建活動取得實效,關鍵要加大“三個力度”,即切實加大綜合協調力度,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創建“平安湖南”重要職責;切實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切實加大基層基礎建設力度,筑牢綜治維穩工作的“第一道防線”。
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綜治委主任孫載夫,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梅克保,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李江等有關領導參加了昨天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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